玉屏侗族自治縣水務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水務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水務局是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水務局
  • 現任領導:熊久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協助起草自治縣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規劃、重要河流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點水利規劃。負責宣傳、貫徹執行相關水利法律法規。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街道)供水工作。協助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等相關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縣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協助開展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執行上級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流、水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流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庫、水庫水系連通工作。
  (七)負責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中小型水利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農村人畜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域水事糾紛,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開展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水務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務統計工作,協調縣際河流有關事務。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協調構建河長組織體系,明確河長工作職責,建立河長制相關制度;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四)負責全縣供水、排水、城鎮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編制全縣供、排水規劃;負責全縣供、排水企業的管理;指導和制定全縣供、排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水,污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供水、排水、城鎮污水處理、中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城市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的行政監督管理。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政策法規與水資源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縣節約用水辦公室)
運行管理股(縣河長制工作股)
規劃計畫與建設股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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