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玉屏侗族自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是玉屏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 所屬部門: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玉屏侗族自治縣
  • 現任領導:姚紅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參與協調本地社會穩定工作,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諧。
(五)擬訂少數民族事業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參與擬訂本地民族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本縣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參與協調本縣科技發展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民族有關慶典活動,組織、承辦、指導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八)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
透活動,指導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承擔宗教事務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 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愛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負責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務和行政許可監管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三)將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民宗局。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宗教股
民族經濟文教股
辦公室

現任領導

局長:姚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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