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深度理論

犯罪深度理論是日本犯罪心理學家安倍淳吉提出的一種犯罪學理論。他把犯罪和違法行為的深度分為2個階段(外行階段和內行階段)、4個深度。第一深度:純外行階段;第二深度:內外行階段;第三階段:外內行階段;第四階段:內行階段。

第一深度(純外行階段)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具備違法犯罪技術、多發生在家庭、近鄰,學校等監護領域中;第二深度(內外行階段),犯罪手段漸趨專門化,犯罪活動領域向四周擴大;第三階段(外內行階段),與內行犯罪人或犯罪集團有明確的關係,手段達到專門化,企圖通過犯罪來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第四階段(內行階段),犯罪成為職業化,手法高明,隱藏較深。犯罪深度理淪對於了解研究犯罪演化過程,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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