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參與體系之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

犯罪參與體系之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

《犯罪參與體系之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是201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閻二鵬。

基本介紹

  • 書名:犯罪參與體系之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
  • 作者:閻二鵬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10月
  • 頁數:233 頁
  • 定價:20.0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6997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犯罪參與問題無論是在大陸法系國家還是在我國刑法理論與司法實務中都屬於傳統熱點問題,大陸法系刑法學者對此課題的研究多習慣於從“正犯”概念入手,通過對“構成要件符合性”的不同解讀為切入點,形成限制正犯概念與擴張正犯概念兩種不同的邏輯進路,前者將直接實現構成要件的行為樣態與間接實現構成要件的行為樣態視為存在本質區別的概念,直接實現構成要件的正犯獲得處罰 的法律根據在於刑法分則的規定,而間接實現構成要件的共犯則是由於刑法總則的擴張規定才獲得其處罰根據。

圖書目錄

目錄
引言 /
第一章犯罪參與體系的基礎理論 /
第一節犯罪參與理論的問題域 /
一、共同犯罪與犯罪參與 /
二、參與類型與參與程度 /
第二節前提釐清——正犯概念的提出 /
一、正犯概念作為參與論基石的確立 /
二、限制正犯概念與擴張正犯概念的基本邏輯 /
第三節正犯概念與犯罪參與立法例之
邏輯對應 /
第二章現行二元參與體系與立法例之反思 /
第一節二元參與體系下的邏輯結構 /
一、正犯、共犯區分理論 /
二、共犯從屬性理論 /
三、共犯處罰根據論 /
第二節對現行二元參與體系基礎理論的
反思性檢討 /
一、犯罪事實支配論之體系性弊病 /
二、間接正犯之正犯性質疑 /
三、限制從屬性說之不足 /
第三節現行二元參與立法例的結構性弊端 /
一、參與類型的功能錯位 /
二、參與類型的掛一漏萬 /
第三章一元參與體系之解讀與比較 /
第一節一元參與體系的基本邏輯與展開 /
一、歷史脈絡 /
二、基本邏輯 /
三、現象形式 /
第二節形式性單一正犯體系與機能性單一正犯體系 /
一、形式性單一正犯體系 /
二、機能性單一正犯體系 /
三、兩種單一正犯體系的比較 /
第三節一元參與體系之優劣檢討 /
一、一元參與體系之優勢 /
二、一元參與體系之所謂“劣勢”反思 /
三、一元參與體系邏輯下的核心難題 /
第四章我國犯罪參與立法體系之解讀與應然選擇 /
第一節解釋論的視角:我國立法體系的歸屬 /
一、學界論爭梳理 /
二、分工分類法與作用分類法之反思 /
三、筆者觀點——傾向於一元參與體系 /
第二節立法論的視角:我國犯罪參與體系的應然選擇 /
一、略論現行立法之缺陷 /
二、二元參與體系之巨觀選擇與微觀改造 /
第三節脅從犯體系定位之困惑與出路——一個中國問題的思索 /
一、前提廓清——脅從犯從寬處罰之理論根據 /
二、通說理論下的困境檢討 /
三、解釋論之下的出路研討 /
四、結論:立法論上的出路選擇 /
第五章二元參與體系後的典型問題解決 /
第一節間接正犯概念的消解 /
一、間接正犯概念溯源——“替補性”的認知 /
二、間接正犯概念之泛化及其邏輯動因 /
三、間接正犯概念於限制正犯體系下的合理性追問 /
四、間接正犯概念之最終解構 /
第二節共犯本質論:基於“個人責任”的反思性檢討 /
一、關於共犯本質的論爭 /
二、犯罪共同說、行為共同說的對立範圍與理論分歧 /
三、部分犯罪共同說之下的理論困境 /
四、行為共同說之提倡——“個人責任”的貫徹 /
五、“部分行為、全部責任”如何可能——行為共同說之後的反思 /
第三節共犯形態論:構成要件符合形態論之提倡 /
一、構成要件符合形態論之提出 /
二、構成要件符合形態論之優勢 /
三、構成要件符合形態論之後古典犯罪論體系的回歸 /
第四節共謀共同正犯的邏輯困境及其解釋對策 /
一、共謀共同正犯的理論根據及其判別標準 /
二、共謀共同正犯的本土化障礙及其邏輯困境 /
三、共謀共同正犯現象的處理 /
參考文獻 /

作者簡介

閻二鵬
山西晉城人,海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吉林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博士後研究人員。主要研究方向:比較刑法學。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制與社會發展》、《環球法律評論》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四十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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