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簡介
一名運動員(隊)是否有“絕招”,是其能否躋身於高水平行列的重要條件。而特長技術就是“絕招”的核心構成部分。日本柔道聯合會科研部長高橋幫男在對日本最優秀的柔道運動員(隊)的各種特徵進行分析後指出,這些運動員的共同之處都是有自己的“得意技”,並由此衍生出其他技術,成為制勝法寶。從外,特長技術還是決定技術風格是否鮮明的重要因素之一。
技術發展
至於使專項運動技術群中哪些技術成為運動員(隊)的特長技術,教練員、運動員可從下列三個因素考慮:第一,運動員(隊)整體打法及場上位置的特定要求。第二,該項運動技術群中,運動員(隊)完成的最為出色的技術動作或技術類別。第三,該項運動技術群中帶有關鍵性作用的技術。第四,運動員的個人特點及使用的特殊器械。
處理好關係
在狠抓特長技術訓練的同時,還應當力求全面地掌握專項運動中的各項技術,這是因為:
其一,專項運動技術動作群中的各種技術之間,往往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聯繫,起著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的作用。這種作用,我們稱之為運動技術的“轉移”。受這類“轉移”的影響,有時,一個似乎不太重要的輔助性技術的掌握,亦往往可能影響特長技術水平的提高。
其二,在運動競賽中,技術是否全面,是保證特長技術能否發揮的重要條件。在競賽實踐中常可觀察到這樣的現象:一名運動員儘管特長很突出,但因技術不全面,在某方面留下缺陷,因而在比賽中給對手以可乘之機,沒待自己的特長技術發揮出來之前,以告失利。這種情況說明運動員技術系統(技術群)在競賽中所能發揮出的整體效應有時服從“木桶原理”即往往不取決於水平最高的技術(特長技術)而取決於其他水平相對較低的技術。田麥久等指出,格鬥對抗性項目(如擊劍、柔道、散手、摔跤等)的比賽中,絕對勝利的比例減少,相持能力(技術與體力)的作用加大,因而必須重視全面發展和突出絕招(《運動訓練科學化探索》,1988)。這說明,現代運動訓練實踐的發展,不但要求運動員有精絕的特長技術,而且還要具備較高水平的全面技術。為此,在平時訓練中必須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
技術是基礎
最後還需著重指出“技術是戰術的基礎”這句訓練公理性語言尚包括這樣一層語義:技術的全面性決定了戰術的多樣性。在比賽中,既要給對手造成最大限度的不適應,又要使自己最大限度地適應對手,往往看起來只是戰術問題,但實際上還包括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