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店

特許加盟店

特許加盟店是指加盟店的實體投資(場地、設備、裝修等)完全由加盟商投入,加盟店也由加盟商進行日常經營和承擔風險,特許人向加盟商收取特許經營費,包括加盟金、權益金和市場推廣與廣告基金等。人們通常意義上所指的加盟店就是指這種類型。此種方式比較適合創業型加盟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許加盟店
  • 類型:經濟術語
注意事項,主要區別,

注意事項

投資者在設立特許加盟店前,首先應關注的是加盟店能否投資,這就需要根據有關的收入、成本資料計算盈虧平衡點銷售(量)額,然後與預測的銷售(量)額進行比較,如果銷售(量)額盈虧平衡點小於預測數,就會產生利潤,則加盟店值得投資,如果銷售(量)額盈虧平衡點大於預測數,就會產生虧損,則加盟店不能投資。

主要區別

在特許連鎖中,總部是將商標、標識、經營專有技術的使用和持續性經營指導等作為特許組合授權給加盟者經營加盟店使用的,並由此獲得加盟者支付的報酬。與此相反,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是基於定型契約(或稱格式條款),對貼付有某一製造廠商商標的特定商品進行持續性地買入、再賣出,或者受其委託經銷該產品。在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中,也有製造商對經銷商進行經營指導並提供援助的,但這只不過是製造商批發銷售商品的附隨行為,該行為本身通常不能請求對方支付使用費。
也就是說,首先,是否對店鋪經營給予指導、援助,是區別特許加盟店與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的標準。對店鋪的經營給予全面的指導和援助的是特許加盟店,不存在經營指導與援助義務的,屬於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的類型。
其次,分銷商可分為所有權獨立、財務自主的批發商和零售商,分銷商與製造商之間的關係是賣者和買者的關係,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授予他分銷權的企業和個人的約束,一個分銷商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與此相比,貨物買賣雖然也始終存在於特許經營活動中,但是,這種買賣契約關係的存在並不具有構建特許經營體系的機能,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有關商品流轉的訂單(買賣契約),只是特許經營活動的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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