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檢驗檢測及使用管理專業基礎》是2021年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濤。
基本介紹
- 書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檢驗檢測及使用管理專業基礎
- 作者:宋濤
- 類別:設備安全
- 出版社: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3月
- 頁數:263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71003784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檢驗檢測及使用管理專業基礎》是2021年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濤。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檢驗檢測及使用管理專業基礎》是2021年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濤。內容簡介本書根據特種設備行業最新設備的性能要求,以及最新頒布的各項法規和管理條例編制,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規定》是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規定,目標是加強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規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實施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時,應當發揮行業部門、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第五條從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工作的技術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檢驗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資格認可並授權...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修訂)是國務院於2009年01月24日發布,自2003年06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3年03月11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2009),2009年01月24日發布。特種...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了規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落實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
《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山東省頒發的地方法規,於2008年9月1日生效,現已失效。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
(一)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是指對特種設備產品、部件製造過程進行的監督檢驗,對...
第八條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場所和檢驗手段,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和相關標準組織生產,並接受國家規定的監督檢驗。第九條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應當建立並執行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是指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政府行政機關,為實現特種設備安全目的而從事的決策、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等活動的總和。安全監察定義 根據以上定義,三個問題得到明確:實施安全監察工作的主體,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政府行政機關,...
《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是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的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與監察,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
(二)具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三)具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設備和檢測手段;(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從事鍋爐化學清洗的單位,還應當具有與從事相應活動相適應的清洗設備和分析...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並保證必要的安全...
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規範性和技術性。因此,法律規定,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並經過嚴格的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方可上崗履職。《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下...
第七條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行業協會和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特種設備安全意識。第八條鼓勵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採用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
《高職高專“十二五”規劃教材: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可作為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安全專業的教材,也可作為安全管理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教材或參考用書。圖書目錄 第一章 鍋爐安全技術 第一節 鍋爐的基本知識 一、鍋爐的概念 二、鍋爐的分類...
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仍存在較多問題。如:檢驗資源未能有效配置,檢驗機構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基礎設施亟待改善,技術裝備不足,檢測儀器陳舊,高新檢測裝備與技術匱乏;檢驗機構人員結構不合理,缺乏高素質管理與技術人才;檢驗機構尚未...
第十六條 壓力管道的安裝、改造以及緊急搶修過程,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七條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進行充裝前應當對移動...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TSG),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制定並且頒布的技術規範,主要包括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能效指標以及相應的生產(包括...
二、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的施工項目契約;三、項目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四、項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護措施;五、配套土建基礎的技術圖樣等資料(僅限客運索道與存在配套土建基礎的遊藝機和遊樂設施必須提供)...
(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A類安全監察員應具有理工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相關工作、檢驗檢測工作2年或從事特種 設備生產、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並參加特種設備相關專業知識培訓不少於120學時。B類安全監察員...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以下統稱特種設備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國務院批准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的對人身和財產...
1.3 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律制度的特點 1.4 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體系 1.4.1 法律 1.4.2 行政法規 1.4.3 部門規章 1.4.4 安全技術規範 1.4.5 技術標準 第2章 特種設備基礎知識 2.1 特種設備的種類、...
特種設備製造監檢、承壓類特種設備的監造、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使用階段的安全監督管理,焊接與熱處理,無損檢測,理化檢驗,特種設備故障、事故應急處理與預防要求,計量管理等,是一本電力行業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和從事特種設備技術...
鼓勵有能力的單位以契約管理等方式提供特種設備安全節能專業服務。第二章 生產、經營、使用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九條 從事特種設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特種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負責...
《基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簡明手冊》是2019年9月1日中國質檢標準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廖迪煜。內容簡介 《基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簡明手冊》共分7章,內容包括特種設備概述、基礎知識、規範和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機電類(套裝上下冊)》由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共五篇構成,系統介紹了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專業知識,圖文並茂、通俗易懂。每篇均按“概述、組成及結構特點、安全保護...
鼓勵有能力的單位提供特種設備安全節能專業服務。第八條國家機關、團體和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特種設備安全意識。報刊、廣播、電視及網路媒體應當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公益性...
市、區其他有關部門、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要求,依法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責任,保證必要的安全和節能投入。第六條檢驗、檢測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依法獨立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第七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行業協會和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特種設備安全意識。第八條 鼓勵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採用物聯網、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