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爾諾沃憲法

特爾諾沃憲法, 1879—1947年保加利亞實施的憲法。1879年2月10日以俄國專員德昂杜科夫-科爾薩科夫(Александр Дондуков-Корсаков, 1820—1893)在特爾諾沃城召開制憲會議,4月16日會議通過該憲法。確定保加利亞國體為代議制的立憲君主制,國家元首為大公,設立由普選產生的一院制國民議會,限制大公權力。它是代表城鄉小資產階級利益的民族自由黨在制憲會議上鬥爭勝利的果實。它確認資產階級的私有財產,鞏固了資產階級的法律地位,保障了資本主義在保加利亞的自由發展。1947年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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