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性閱讀障礙屬於特定性學校技能發育障礙的一種,其主要特徵是特定性閱讀技能發育顯著損害,並且不能完全歸因於年齡、視力問題或教育不當等原因。常伴隨拼寫困難,可持續到青少年期,即使閱讀症狀有所改善之後也會如此。患兒常有特定性言語和語言障礙的病史。還常合併缺課和社會適應問題,在國小高年級和中學階段尤甚。
基本介紹
- 中醫病名:特定性閱讀障礙
- 就診科室:精神心理科
- 常見病因:遺傳因素、神經結構和功能異常、神經心理因素
- 常見症狀:患兒的閱讀能力顯著低於他所處的年齡、綜合智力和所在年級的應有水平
病因
2.神經結構和功能異常:可能與中樞神經損傷,功能失調和結構異常有關。
3.神經心理因素:可能與信息加工和文字特性有一定關係。
臨床表現
2.儘管聽力正常,但是在早期仍可能會有背誦字母表、讀出字母名稱、簡單詞句的節律和語音的分析歸類上的困難。
3.朗讀錯誤,表現為:
(1)省略、替代、歪曲或添加單詞或單詞成分。
(2)閱讀速度慢;始誦錯誤,長時停頓或“不知讀到哪兒”,短語劃分不準確。
(3)顛倒句中的詞序或詞中的字母順序。
4.閱讀理解缺陷:
(1)不能回憶閱讀的內容。
(2)不能從閱讀的材料中得出結論和推論。
(3)用常識作為背景材料而不是用從所讀的故事中得到的信息來回答與故事有關的問題。
5.拼寫困難:其特點是拼寫困難常包含了發音錯誤,閱讀和拼寫問題似乎都部分地由於語音分析缺陷所致。
6.聽覺加工的障礙:表現為聲音分類和節律上有問題,還可能有語聲分辨、聽覺順序記憶和聽覺聯想諸方面的缺陷,某些病人視覺加工也有問題(如字母辨認);
7.注意困難:可伴多動和衝動性。
8.情緒和/或行為紊亂。
檢查
2.一般體檢及神經系統檢查:
一般檢查包括觀察意識、體溫、脈搏、血壓、呼吸等,了解有無嚴重感染及嚴重軀體疾病及顱腦外傷等器質性疾病體徵。重點應做神經系統的相關檢查,注意有無腦部器質性疾病的證據。
3.精神檢查:
全面的精神檢查,包括外表與行為、言談和思維、情緒狀態、感知、認知功能、自知力,動作行為等。
4.輔助檢查:
血常規、血生化、甲狀腺激素等常規化驗,腦電圖、腦CT、腦MRI等輔助檢查,了解有無軀體疾病及腦部器質性病變。
5.心理測評:
人格測試如汪衛東教授研發的憶溯性人格發展量表(WMPI)、明尼蘇達多項人格量表(MMPI)和艾森克人格問卷等,症狀自評量表等。抑鬱自評量表(SDS)以及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等。
診斷
1.閱讀準確性或理解力明顯障礙,標準化閱讀技能測驗評分低於其相應年齡和年級兒童的正常水平,或相應智力的期望水平,達2個標準差以上;
2.有持續存在的閱讀困難史,嚴重影響與閱讀技能有關的學習成績或日常活動。
3.閱讀障礙在學齡早期發生並持續存在,嚴重影響學習成績或日常生活中需要這種技能的活動;
4.不是缺乏教育機會、神經系統疾病、視覺障礙、聽覺障礙、廣泛發育障礙,或精神發育遲滯等所致。
鑑別診斷
2.選擇性緘默:患者在某些特定情境出現不說話或很少說話,但患者的語言表達、理解等都完全正常,大多沒有學習困難。
治療
閱讀障礙的最初指導是直接的和由下自上的並強調按字母-語音系統進行解碼和分析詞的技術。提倡多種感覺方法,該方法包括整詞的學習與視、聽和觸覺過程的整合教兒童發音,詞和句。不主張典型的基礎語音教學法,基礎閱讀方案和整體語言的過程。組合性技能指導包括教會學生將音組成詞,將詞分解成詞的構成部分,辨認音在詞中的位置。對於閱讀理解的組合性技能,例如教學生如何辨認主要意思,回答問題,區分事實和細節以及推理性的閱讀。
2.間接治療
間接治療可作為對閱讀指導的替代或補充但通常不包括對詞再認的指導,解碼或閱讀理解。方法如驗光配鏡(視覺治療,配有色的鏡片或低度數的鏡片等),塑型,知覺訓練,聽覺整合訓練,生物反饋,神經感覺整合訓練和套用運動醫學的方法。
3.藥物治療
目前,尚無特殊藥物治療,通常給予包括腦復康、腦復新等促進腦功能、增智類藥物。合併與其他症狀者需給予藥物治療,如:伴衝動和攻擊行為者可給予卡馬西平或小劑量抗精神病藥物,伴注意缺陷多動者可給予鹽酸托莫西汀膠囊或利他林等中樞神經興奮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