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總括保證

特別總括保證是總括保證的一種,承保各種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因不誠實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最早起源於英國倫敦勞合社保險人開辦的銀行總括保證,以後擴展到各金融機構,其中所有的金錢、有價證券、金銀條塊以及其他貴重物品,因其工作人員的偷盜、欺詐、偽造等不誠實行為造成的損失,都可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