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種設備
- 外文名:Special equipment
- 類型:機電類,承壓類,其他
- 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發展,條例定義,分類,設備目錄,操作規程,注意事項,數據統計,
發展
據《2013-2017年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綜合性檢驗機構已達到545家,包括質檢部門所屬檢驗機構、行業檢驗機構及企業自檢機構,另外還有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氣瓶檢驗機構等。
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仍存在較多問題。如:檢驗資源未能有效配置,檢驗機構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基礎設施亟待改善,技術裝備不足,檢測儀器陳舊,高新檢測裝備與技術匱乏;檢驗機構人員結構不合理,缺乏高素質管理與技術人才;檢驗機構尚未真正建立起自我約束、激勵、發展機制等。因此,未來我國需進一步積極穩妥地推進檢驗機構的改革創新,通過調整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條件,推進檢驗機構走聯合重組、規模化發展的道路。另外,隨著無損檢測技術在特種設備檢測中套用的日益成熟,越來越多的第三方無損檢測機構進入到特種設備檢測領域,致使競爭日趨激烈了。
2023年10月21日,《中國特種設備領域高質量發展報告》發布。中國已成特種設備第一生產大國和使用大國。
條例定義
《特種設備安全法》所稱的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分類
承壓類特種設備
(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機電類特種設備
(一)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二)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四)大型遊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遊樂的設施,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用於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遊樂設施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2016年2月22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2017年1月16日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TSG08-2017《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規則》。進一步細化管理,加強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
設備目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目錄》,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公布施行。同時,《關於公布<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鍋〔2004〕31號)和《關於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特〔2010〕22號)予以廢止。
代碼 | 種類 | 類別 | 品種 |
---|---|---|---|
1000 | 鍋爐 |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並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於或者等於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 |
1100 | 承壓蒸汽鍋爐 | - | |
1200 | 承壓熱水鍋爐 | - | |
1300 | 有機熱載體鍋爐 | - | |
1310 | 有機熱載體氣相爐 | ||
1320 | 有機熱載體液相爐 | ||
2000 | 壓力容器 |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 |
2100 | 固定式壓力容器 | - | |
2110 | 超高壓容器 | ||
2130 | 第三類壓力容器 | ||
2150 | 第二類壓力容器 | ||
2170 | 第一類壓力容器 | ||
2200 | 移動式壓力容器 | - | |
2210 | 鐵路罐車 | ||
2220 | 汽車罐車 | ||
2230 | 長管拖車 | ||
2240 | 罐式貨櫃 | ||
2250 | 管束式貨櫃 | ||
2300 | 氣瓶 | - | |
2310 | 無縫氣瓶 | ||
2320 | 焊接氣瓶 | ||
23T0 | 特種氣瓶(內裝填料氣瓶、纖維纏繞氣瓶、 低溫絕熱氣瓶) | ||
2400 | 氧艙 | - | |
2410 | 醫用氧艙 | ||
2420 | 高氣壓艙 | ||
8000 | 壓力管道 |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於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範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於或者等於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於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於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 |
8100 | 長輸管道 | - | |
8110 | 輸油管道 | ||
8120 | 輸氣管道 | ||
8200 | 公用管道 | - | |
8210 | 燃氣管道 | ||
8220 | 熱力管道 | ||
8300 | 工業管道 | - | |
8310 | 工藝管道 | ||
8320 | 動力管道 | ||
8330 | 製冷管道 | ||
7000 | 壓力管道元件 | 壓力管道管子 | - |
7100 | - | ||
7110 | 無縫鋼管 | ||
7120 | 焊接鋼管 | ||
7130 | 有色金屬管 | ||
7140 | 球墨鑄鐵管 | ||
7150 | 複合管 | ||
71F0 | 非金屬材料管 | ||
7200 | 壓力管道管件 | - | |
7210 | 非焊接管件(無縫管件) | ||
7220 | 焊接管件(有縫管件) | ||
7230 | 鍛制管件 | ||
7270 | 複合管件 | ||
72F0 | 非金屬管件 | ||
7300 | 壓力管道閥門 | - | |
7320 | 金屬閥門 | ||
73F0 | 非金屬閥門 | ||
73T0 | 特種閥門 | ||
7400 | 壓力管道法蘭 | - | |
7410 | 鋼製鍛造法蘭 | ||
7420 | 非金屬法蘭 | ||
7500 | 補償器 | - | |
7510 | 金屬波紋膨脹節 | ||
7530 | 旋轉補償器 | ||
75F0 | 非金屬膨脹節 | ||
7700 | 壓力管道密封元件 | - | |
7710 | 金屬密封元件 | ||
77F0 | 非金屬密封元件 | ||
7T00 | 壓力管道特種元件 | - | |
7T10 | 防腐管道元件 | ||
7TZ0 | 元件組合裝置 | ||
3000 | 電梯 | 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 |
3100 | 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 | - | |
3110 | 曳引驅動乘客電梯 | ||
3120 | 曳引驅動載貨電梯 | ||
3130 | 強制驅動載貨電梯 | ||
3200 | 液壓驅動電梯 | - | |
3210 | 液壓乘客電梯 | ||
3220 | 液壓載貨電梯 | ||
3300 | 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 | - | |
3310 | 自動扶梯 | ||
3320 | 自動人行道 | ||
3400 | 其它類型電梯 | - | |
3410 | 防爆電梯 | ||
3420 | 消防員電梯 | ||
3430 | 雜物電梯 | ||
4000 | 起重機械 |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 |
4100 | 橋式起重機 | - | |
4110 | 通用橋式起重機 | ||
4130 | 防爆橋式起重機 | ||
4140 | 絕緣橋式起重機 | ||
4150 | 冶金橋式起重機 | ||
4170 | 電動單梁起重機 | ||
4190 | 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 | ||
4200 | 門式起重機 | - | |
4210 | 通用門式起重機 | ||
4220 | 防爆門式起重機 | ||
4230 | 軌道式貨櫃門式起重機 | ||
4240 | 輪胎式貨櫃門式起重機 | ||
4250 | 岸邊貨櫃起重機 | ||
4260 | 造船門式起重機 | ||
4270 | 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 | ||
4280 | 裝卸橋 | ||
4290 | 架橋機 | ||
4300 | 塔式起重機 | - | |
4310 | 普通塔式起重機 | ||
4320 | 電站塔式起重機 | ||
4400 | 流動式起重機 | - | |
4410 | 輪胎起重機 | ||
4420 | 履帶起重機 | ||
4440 | 貨櫃正面吊運起重機 | ||
4450 | 鐵路起重機 | ||
4700 | 門座式起重機 | - | |
4710 | 門座起重機 | ||
4760 | 固定式起重機 | ||
4800 | 升降機 | - | |
4860 | 施工升降機 | ||
4870 | 簡易升降機 | ||
4900 | 纜索式起重機 | - | |
4A00 | 桅桿式起重機 | - | |
4D00 | 機械式停車設備 | - | |
9000 | 客運索道 | 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於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 |
9100 | 客運架空索道 | - | |
9110 | 往復式客運架空索道 | ||
9120 | 循環式客運架空索道 | ||
9200 | 客運纜車 | - | |
9210 | 往復式客運纜車 | ||
9220 | 循環式客運纜車 | ||
9300 | 客運拖牽索道 | - | |
9310 | 低位客運拖牽索道 | ||
9320 | 高位客運拖牽索道 | ||
6000 | 大型遊樂設施 | 大型遊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承載乘客遊樂的設施,其範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m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用於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遊樂設施除外。 | |
6100 | 觀覽車類 | - | |
6200 | 滑行車類 | - | |
6300 | 架空遊覽車類 | - | |
6400 | 陀螺類 | - | |
6500 | 飛行塔類 | - | |
6600 | 轉馬類 | - | |
6700 | 自控飛機類 | - | |
6800 | 賽車類 | - | |
6900 | 小火車類 | - | |
6A00 | 碰碰車類 | - | |
6B00 | 滑道類 | - | |
6D00 | 水上遊樂設施 | - | |
6D10 | 峽谷漂流系列 | ||
6D20 | 水滑梯系列 | ||
6D40 | 碰碰船系列 | ||
6E00 | 無動力遊樂設施 | - | |
6E10 | 蹦極系列 | ||
6E40 | 滑索系列 | ||
6E50 | 空中飛人系列 | ||
6E60 | 系留式觀光氣球系列 | ||
5000 |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 |
5100 | 機動工業車輛 | - | |
5110 | 叉車 | ||
5200 | 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輛 | - | |
F000 | 安全附屬檔案 | - | - |
7310 | - | 安全閥 | |
F220 | - | 爆破片裝置 | |
F230 | - | 緊急切斷閥 | |
F260 | - | 氣瓶閥門 |
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分為承壓類特種設備和機電類特種設備,承壓類特種設備主要有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機電類特種設備主要有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①、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③、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④、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一般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指的特種設備據國務院發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指明,條例中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新增加了場(廠)內機動車輛,所以現為八大類,而不是七大類。
注意事項
檢修前的準備工作,設備停車步驟及注意事項
①鍋爐檢修前的準備首先,鍋爐按正常停爐程式停爐,緩慢冷卻。打開各門孔,此時防止被蒸汽、熱水或煙氣燙傷。然後,把被檢驗鍋爐上的蒸汽、給水、排污等管道與其他運行中鍋爐的相應管道用盲板隔斷,將被檢驗鍋爐的煙道與總煙道或其他運行鍋爐相通的煙道隔斷。隔斷位置要明確指示出來。
②壓力容器檢修前的準備 用盲板徹底切斷容器與外部設備的連線管道,特別是切斷與可燃或有毒介質設備的通路。容器內部的介質要全部排淨,對於可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質,還應進行清洗、置換、消毒等技術處理,並經取樣分析合格。切斷所有與容器有關的電源。
(2)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人身安全監護
數據統計
截至2023年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總量達2128.91萬台。2023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相關事故71起,死亡69人。與2022年相比,事故數量減少37起、降幅34.26%,死亡人數減少32人、降幅31.68%。全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特種設備安全形勢總體平穩。
截至2023年年底,特種設備事故共結案45起,根據結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分兩類:一是因使用、管理不當發生事故,約占84.44%。違章作業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體表現為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操作不當甚至無證作業,維護缺失,管理不善等。二是因設備缺陷、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部件失效及保護裝置失靈的事故,約占15.56%。
2023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系統守好“一條底線”,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共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16.1萬份,責令停產停業221家,查封、扣押設備2萬餘台(套),立案3萬餘件;出台“兩個規定”,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部署開展“特種設備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年”活動,加強宣貫培訓,制定安全總監、安全員培訓教材及考核指南,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相關配套檔案,推動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431.1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