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遺存

物質遺存包括廠房、車間、作坊、礦區等生產儲運設施,與工業相關的管理和科研場所、其他生活服務設施及構築物和機器設備、生產工具、辦公用具、產品、檔案等。

2023年10月12日《北京工業遺產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布,這是北京市第一次明確工業遺產認定程式、保護管理、利用發展、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北京工業遺產是指在北京工業長期發展進程中形成的,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科技價值、社會價值和藝術價值,經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工業遺存。其核心物項是指代表北京工業遺產主要特徵的物質遺存和非物質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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