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證技術鑑定(1)具有一定固定形狀的證物----是以其外部特徵,同案件事實產生的關聯性,而發揮證明作 用的. (2)不具有一定的固定形狀的物證,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質材料的特殊屬性同案件事實產生的 關聯性而發揮證明作用.
(一)物證
1.物證的概念.物證是指據以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這些物品和痕跡包括作
案的工具,行為所侵害的客體物,行為過程中所遺留的痕跡與物品,以及其他能夠揭露和證明案件
發生的物品和痕跡等等.
2.物證的種類.常見的物證有:
(1)犯罪使用的工具;(2)犯罪遺留下來的物質痕跡;(3)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物;(4)
犯罪現場留下的物品;(5)其他可以用來發現犯罪行為和查獲犯罪分子的存在物.
3.物證的證明力特點.物證的證明力具有以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