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萊蕪

物價局萊蕪,負責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執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價局萊蕪
  • 工作職責:負責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
  • 機構設定:秘書科
  • 地點:萊蕪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工作職責

1、負責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執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2、負責全市價格(收費)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根據上級下達的物價總水平控制目標,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計畫和調控目標。編制市管(含省價格主管部門委託管理)商品價格,收費調控計畫,提出實施控價目標的措施,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檢測、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及其結構變動趨勢,提出調控意見和建議。3、依據價格管理目錄,研究提出許可權範圍內的價格(收費)改革和年度、中長期計畫及調整方案;擬定價格(收費)管理法規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對國家和省出台的價格(收費)改革方案及時組織實施。4、對市級(含省委託代管)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收費)實施直接管理;對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間接調控;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平抑市場價格。5、管理國家機關收費、公益事業收費、公用事業收費、中介服務收費和重要的經營收費。6、負責市場物價變化情況監測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反映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為政府實施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向企業發布價格信息。7、依據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全市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受理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對價格(收費)申訴案件進行複議和裁決。8、負責工業、農業、公用事業、房地產業、服務業等價格成本調查工作,審核匯總全市工業、農業、公用事業、房地產業、服務業價格的成本、收益,提出相應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9、對各類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證認定;接受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案件當事人的委託,對有關部門在行使行政、司法、仲裁行為過程中所涉及的各類有形財產(含房產、土地、工程造價),無形財產和服務收費價格(價值)進行鑑定論證。管理全市價格鑑證和受省委託開展覆核裁定工作,指導價格評估、價格諮詢中介機構的工作。10、負責各區價格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商品價格的定價權;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負責價格培訓工作。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機構設定

秘書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衛、婦聯、保密、接待、提案督辦以及機關 的財務、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安排和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並搞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
價格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及作價原則和作價辦法,對國家管理和工農業產品價格提出調價建議;管理市直接定價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和重要儲備商品價格;根據市政府規定對實行市場調節的重要工農業產品價格及相關的經營性收費進行監審、監管;研究提出工農業產品年度價格調整和改革意見;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爭議;負責監測工農業產品市場價格動態,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有關專項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
收費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標準和 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省授權的行政性、事業 性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頒發、管理行政性、事業性收 費許可證及收費單位年審工作;負責執收單位收費人員的 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清理整頓亂收費。
物價檢查所
負責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轄區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和轄區內民眾價格監督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兩區價格行政執法案件的複議工作;負責價格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全市商品和服務標價簽、價目表的監製工作;負責組織明碼標價推廣工作,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人員的培訓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認證中心
接受萊蕪市轄區內各級司法機關的委託,辦理刑事案件涉及的標的物價格鑑證業務;接受法院、海關、仲裁行政機關或機構的委託,辦理民事和經濟案件及經濟糾紛中涉及到的標的物價格鑑證業務;辦理各企業、法人或行政機關委託的各類價格認證工作;負責全市交通車輛事故損失的價格鑑證工作;接受上級價格認證部門的授權或委託,辦理跨區域案件或糾紛的價格鑑證業務;負責各縣(市)、區價格鑑證的覆核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價格動態的監測和價格信息的採集、整理、上報工作;負責《萊蕪價格信息網刊》的征訂工作,負責《物價公報》的征訂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品種的監測上報任務;負責臨時性、專題性重要商品和服務監測項目的確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價格動態的監測、預測、綜合分析和價格信息的採集整理、上報工作;提供價格信息諮詢服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農產品成本調查隊
負責全市價格動態的監測、預測、綜合分析和價格信息的採集、整理、上報工作;負責完成國家計委下達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品種的監測上報任務; 根據國家計委和省物價局下達的成本調查任務,組織、安排全市成本調查工作,負責指導兩區成本調查的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核實、匯總上報各類成本調查資料,並對有關重要農副產品成本價格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研究本市各類農副產品的生產成本,收益變化情況影響成本變化的原因,並預測其發展趨勢;總結交流工作經驗,培訓兩區成本調查專業人員,檢查指導各調查點記帳情況。
萊城分局
負責轄區內的價格收費管理、監[FS:PAGE]督檢查及價格服務等工作。
鋼城分局
負責轄區內的價格收費管理、監督檢查及價格服務等工作。[1]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