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簡稱市曲協)是黨領導下的曲藝專業性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曲藝家和廣大曲藝愛好者的橋樑紐帶,是市文聯的團體會員之一。市曲協現有市級會員近百人,省級會員 40 人,國家級會員15 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
- 簡稱:市曲協
- 主席:金鐘波
- 秘書長:李 丹
協會簡介,組織機構,第六屆主席團名單,第六屆理事會名單,協會章程,會員名單,
協會簡介
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簡稱市曲協)是黨領導下的曲藝專業性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曲藝家和廣大曲藝愛好者的橋樑紐帶,是市文聯的團體會員之一。市曲協現有市級會員近百人,省級會員 40 人,國家級會員15 人。自我市第六次文代會以來,市曲協先後成立了快板書專業委員會、主持人專業委員會。近年來,市曲協在困境中通過組織創作、徵文、演出、比賽、研討、培訓等活動服務會員。近年來市曲協多次舉辦演出和賽事活動,並創辦了“業餘曲藝說唱團”和“青少年曲藝培訓班”,每年演出50場以上,培訓青少年曲藝骨幹150多人。相繼出版了《曲藝作品選》等四部曲藝作品集。快板《民兵布雷顯神威》、《八女投江》,故事《馬路情》、《牛板筋中計》,小品《套娃情》,相聲《蛤蟆怨》等先後多次獲得了國家及省級獎勵。
組織機構
第六屆主席團名單
主 席:金鐘波
副主席:劉慶祥、張清華、王曉泉、王洪金、王 平
秘書長:李 丹
副秘書長:(按姓氏筆畫為序)
劉丹、蘇飛、張添奕、孟忠會、趙有明、黃偉波、曹忠瑞
第六屆理事會名單
(按姓氏筆畫為序)
馬景山、馬喜良、王 平、王洪金、王曉泉、王來福
王藝萌、劉 丹、劉 藝、劉慶祥、劉世軍、朱振水
孫立成、孫元茂、鞏福金、李 丹、李崇博、李世勇
蘇 飛、蘇大鵬、蘇登建、張清華、張添奕、張伯華
金鐘波、孟忠會、楊明君、鄒志強、陳國宏、趙有明
唐慶波、黃偉波、曹忠瑞、曹 霞、焦永琦
協會章程
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簡稱牡市曲協),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牡丹江市專業、業餘曲藝工作者、愛好者自願結合的民眾性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全市廣大曲藝工作者和愛好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條 本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貫徹黨的“雙百”方針;堅持“二為”方向;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培養德藝雙馨的曲藝人才,發展與繁榮我市民眾性的曲藝創作和表演活動,為牡丹江市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服務。
第三條 本協會的主管單位是牡丹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牡丹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黑龍江曲藝家協會的工作指導;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牡丹江市民政局。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本會在市文聯領導下,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務,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及上級曲藝家協會反映曲藝方面的意見、建議和動向。
第五條 組織會員進行曲藝創作活動,堅持曲藝創作中的正確方向,充分發揮曲藝形式和體裁的多樣性、靈活性,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生活,使曲藝作品更好的為經濟建設服務、為民眾服務。
第六條 培養和發現曲藝人才,不斷壯大曲藝隊伍。
第七條 積極組織曲藝演出活動,介紹和推薦會員的創作和表演成果。積極組織會員參加省級以上的賽事活動,為會員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
第八條 加強與兄弟省、市之間的交流活動,進行學術研討,增進相互間的友好往來,促進我市曲藝事業更快的發展。
第九條 維護會員的正當權利,努力爭取和謀求會員的各項福利。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條 牡丹江市各縣(市)曲藝協會為本會的團體會員,其它曲藝組織經主席團批准可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 凡在本市(含各縣(市)區)從事曲藝創作、曲藝表演、曲藝理論研究等方面有一定成績或貢獻,承認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十二條 申請入會者需一至兩名正式會員介紹,填寫入會申請表,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後便可成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應按規定繳納會費,經常參加本會活動,對長期不繳納會費、不參加活動者,按自動退會處理。
第十三條 凡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中國曲藝家協會或黑龍江省曲藝家協會會員,為本會的當然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權利:
(一)對本會的工作有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二)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參加本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對成績突出者推薦參加省曲藝家協會、中國曲藝家協會。
第十五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團結;
(三)完成本會分配的工作任務;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有向本會提供作品、研究資料、報告個人從事曲藝活動情況的義務。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兩年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不繳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被剝奪公民權者,經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開除或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七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權利為:審議和批准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選舉理事會、主席團成員。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定須由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才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後召開。
第十九條 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為最高領導機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團召集。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選舉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市文聯委派,負責本會常務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會聘請名譽主席、顧問。
第七章 經 費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
(一)本會舉辦的活動收入;
(二)政府資助;
(三)會員會費;
(四)社會贊助;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會章程經2011年3月16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實行,修改權屬於會員大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主席團。
第二十五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
2011年3月16日
會員名單
牡丹江市曲藝家協會會員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順序)
金忠波、劉慶祥、張清華、王曉泉、王洪金、王 平、馬景山、馬喜良、王來福、王藝萌、劉 丹、劉 藝、劉世軍、朱振水、孫立成、孫元茂、鞏福金、李 丹、李崇博、李世勇、蘇 飛、蘇大鵬、蘇登建、張添奕、張伯華、金鐘波、孟忠會、楊明君、鄒志強、陳國宏、趙有明、唐慶波、黃偉波、曹忠瑞、曹 霞、焦永琦、孫遠柱、高雲航、明庭環、曹百志、范克艱、高德禮、陳立久、韓 超、孫玉東、宋述禹、李佳琦、何曉峰、楊天明、於孝坤、唐 潮、蘇 倩、時振明、張曉君、劉 峰 、羅參德、趙文泰、張利軍、陳樹澤、孫秀娥、崔曙光、劉彥伯、劉浩然、趙樟琳、王昕玥、呂鐵峰、揚紅嬌、蔣立雁、鄭皓妍、於立坤、王文利、於新剛、於 平、朱榮利、藺慶如、單眼樹、曲 藝、姜志達、李 剛、馬青源、姜志強、揚 林、籍增輝、鄧明遠、 曲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