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區財政局是主管全區財政工作的區政府部門,正科級行政單位。1983年12月,菏澤市實行財、稅分設,成立菏澤市財政局。1986年後,各鄉鎮辦事處相繼設立財政所,隸屬鄉鎮政府和財政局雙重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牡丹區財政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功能:負責地方的財政工作
工作職責,領導班子,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
2、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根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鄉鎮(辦)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3、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區財政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4、負責全區稅政管理工作;負責財稅法規的宣傳教育,提出補充、修改、完善財稅法規的建議;負責財稅方面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審核、備案工作。
5、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區級非稅收入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6、貫徹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7、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入庫並進行監督;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8、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9、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決算草案。
11、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2、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有關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區直會計委派工作。
13、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14、指導和推動全區農村綜合改革。
15、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16、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趙君成 局 長 黨組書記
楊會治 副局長 黨組成員
徐東華 副局長 黨組成員
閆銀旺 副局長 黨組成員
高 遠 副局長 黨組成員
儀海濤 會計管理中心主任 黨組成員
曹莉馨 國資經營中心主任 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