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副縣長 分管工作負責經信、金融、保險、個體民營經濟、工業(含造紙試驗林場)、輕工、商業、物資、支油支鐵、供電、科技、政務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科學技術局、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縣油田鐵路工作辦公室、縣個體民營經濟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縣商業總公司、縣進出口公司、縣工業總公司、縣輕工業總公司、縣物資集團總公司。聯繫縣供電公司、中國人民銀行東明縣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菏澤監管分局東明辦事處、駐東明銀行、保險、證券資產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