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任何社會制度都有其時代背景,古代婚姻制度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森嚴的等級制度和封建禮教影響下,這種婚姻制度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這種制度不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也釀成了不少愛情悲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外文名:The lives of parents, their arranged 
  • 來源:還魂記·婚走
  • 作者:湯顯祖
  • 朝代:明
  • 最早追溯禮儀:西周春秋時期的婚姻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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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讀音

fù mǔ zhī mìng,méi shuò zhī yán

釋義

媒:男方的媒人;妁:女方的媒人。媒妁:婚姻介紹者(媒人)。舊指兒女婚姻須由父母作主,並經媒人介紹。妁shuò媒人 [matchmaker]妁,媒也。――《集韻》
出處《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示例

明·湯顯祖《還魂記·婚走》:“秀才,可記得古書云:‘必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來源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西周春秋時期的婚姻禮儀的一道程式.用當時的話來說,就是"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詩·齊風·南山>)在人們的印象中,媒人是溝通男女雙方的媒介,"男女雙方非媒不知名"(<禮記·曲禮上>),為中國古代的通例.在先秦的史書及典籍中,就有大量與此有關的記載 這種觀點有好有不好,不好的方面:每個人的喜好和性格父母不一定了解,完全聽從父母的話按照父母的意願去選擇自己的婚姻,這樣造成的婚姻可能會導致以後家庭婚姻的隱患。
好的方面:因為父母是有豐富的生活經驗的人,他們那一輩子經歷過很多事情,何況,父母是最最值得信賴的人,只有父母是永遠不會欺騙自己的孩子,他們所做的一切,即使會不得當,但絕對是為我們好 我們國家封建時代,推崇的儒家的仁義禮孝。父母是帶子女來到世界上的人,所以子女的人生要聽從父母的安排,才能體現孝道。這種習慣流傳很久,也就變成古代的一種習慣了。

影響

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因為在古代,女子拋頭露面的機會是很少的,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在出閣之前是在自己的閨房內,學習琴棋書畫,織補刺繡之類的針線活,所以小姐的閨房一般又稱繡樓。生在貧苦的家庭,女兒可能隨著父母做些活計,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浪漫情調其實是很少的。倒是為人父母者,要擔起生活的重擔,能更多地接觸到社會,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倒也在情理之中。再者,之所以選擇父母做為兒子婚姻大事的“代理人”。
一是因為父母人生閱歷較多,二是因為普天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兒女將來幸福,都是往好處促進樁樁婚事的。
其二,看看我們已有的婚姻,大凡飲食男女,只要不是性格相差太大,或者有一方太過強硬,一般都能在磕磕絆絆中把各自的稜角磨平,使婚姻得以長久維繫。所以筆者自己的觀點,在古代女子在出閣之前,就被封建禮教教化的沒有什麼個性可言了,嫁到夫家,又要遵守夫為妻綱的禮教,基本上對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聽計從。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親之後,只要男方願意,一般也是能把婚姻經營成功的。
古代結親講究門當戶對,也與這個媒妁之言不無關係,封建的等級制度決定了古人的“交際圈”。民去見官,大多是告狀申冤的,官去見民,大多是為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的公事。絕少是去溝通個人情感的。子女的婚姻以門戶相當為據,估計與此不無關係。
無論如何,婚姻大事是關係男女終身幸福的大事,完全拋開當事人的意願,僅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無論如何都有點包辦婚姻的嫌疑。
通過一些史書我們了解到,在古代也不乏以子女終身大事,做為攀龍附鳳、謀取錢財的父母。想必祝英台的父親非要把女兒嫁給馬文才,而置女兒的幸福於不顧,也是看中了馬家的富有吧!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苦的不僅僅是梁山伯與祝英台。唐朝洛陽城女子步非煙,才貌雙全,依照父母之命嫁給河南府功曹參武公業為妻,此人性情耿直,粗獷躁烈,只曉得舞刀弄斧,步非煙的才情到了他那兒完全是對牛彈琴。儘管他對步非煙寵愛有加,步還是紅杏出牆,後來事情敗露,被武公業活活鞭打致死。可見這種制度,終究有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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