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定義,代表人物,代表樂隊,區別,相關資料,
定義
代表人物
它融合了爵士樂更老練、更理智的一面,並常在樂器的即席創作中加入人聲;此種學派的代表人物Joni Mitchell, Van Morrison, 和 Tim Buckle. 儘管如此,大部分爵士搖滾仍是由那些精力更為旺盛的搖滾團體來演奏的。他們中的一些是以即興演奏為方向的,被他們擴展了的帶有搖滾口味的即席創作充分藉助了爵士樂中的和聲及樂器。
代表樂隊
代表樂隊是Traffic和Santana. 其它一些記錄在案的帶有爵士風味的R&B或流行樂隊還有Blood, Sweat & Tears, Chicago和Steely Dan,他們運用了爵士樂中旋律性強、使用和聲、富有節奏等特性,但對於即興演奏和樂器使用上的技巧卻不感興趣。
其他樂隊的特點
另外還有一些樂隊,他們運用了爵士的複雜性來進一步擴展搖滾的音樂界限,不僅表現在器械技巧方面,還包括創作離奇的、令人深思的、難以預料的音樂作品,比如Frank Zappa和the Soft Machine. 而其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Miles Davis,他是自早期的R&B開始覬覦搖滾樸實的力量並對年輕的聽眾造成一定影響之後的第一個爵士音樂家。從“1970s Bitches Brew”開始,Davis70年代早期的作品 -- 其中大部分靈感來源於Jimi Hendrix 和 Sly & the Family Stone -- 迅速成為爵士搖滾唱片中最瘋克、最邊緣、最前衛的那部分。儘管像Zappa 和 Steely Dan 這類的人物在整個70年代都一直在灌制爵士搖滾的唱片,但到80年代,這場運動從本質上說已經消散,它的聽眾也被爵士搖滾其它更為成熟的音樂形式所俘獲。
區別
爵士搖滾和搖滾爵士
爵士搖滾基本上是屬於搖滾樂範疇的,不過在旋律,節奏上融合了一些爵士的元素,在配樂器上則喜歡使用多人的銅管樂隊;搖滾爵士基本上就是早期的融合爵士,是在爵士樂的基礎上吸收了搖滾的節奏和電聲樂器演奏,但對於人聲的採用要要比搖滾樂少得多,在基本的搖滾樂編制中,吉他、貝司、鼓和主音歌手是必需的陣容,在60年代則還會添加上一位司職鍵盤樂器的成員,而對於爵士樂、管樂手、鼓手和鋼琴手是基本的編制結構,沒有特殊的需要,是沒有主音歌手的。
相關資料
在“電旗”和“血、汗和淚”進行自己的爵士實驗後不久,另一支名為“芝加哥運輸協會”(CHICAGO TRANSIT AUTHORITY)的樂隊也於60年代末期鮮明地提出自己的將爵士和搖滾融合的主張,這支樂隊從一開始起就是以7人編制的龐大陣容出現,樂隊的音樂是以管樂為主要風格,結合流行搖滾化的編曲,樂隊一系列以數字為名字的專輯在當時及以後十多年間取得了很客觀的銷量,到後來他們的搖滾和爵士味道越來越淡,但爵士樂管樂隊的編制一直保留了下來,這支樂隊後來也把自己的名字改短了,於是成為在中國歐美歌迷中有著很高知名度的“芝加哥”(CHICAGO)樂隊。
還有一位將爵士融全於自己搖滾音樂中的人士也值得一提,這就是著名的桑塔納(SANTANA)。拉丁人卡洛斯.桑塔納在60年代中期就活躍在美國樂壇,1969年他出版了自己名字命名的專輯,同年參加了著名的伍德斯托克音樂節(WOODSTOCK FESTIVAL),桑塔納在布魯斯基礎上,成功地融合了拉丁音樂和爵士樂的元素,他的樂隊,既有傳統搖滾樂隊的編制,更加上了拉丁打擊樂手和管樂手,而他自己則是一代吉他大師,他的彈奏常常會爆出典型的爵士吉他SOLO,桑塔納在2000年的格萊美大獎上出盡風頭,一人獲得了數項大獎,中國的許多樂迷在這時候才認識他並很快被他出神入化的吉他演奏所迷倒。
其實受到爵士樂影響的搖滾樂隊還有許多,60、70年代的一批經典人物和樂隊如傑弗遜飛機(JEFFERSON AIRPLANE)、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弗蘭克.扎帕和發明之母(FRANK ZAPPA AND THE MOTHER OF INVENTION)、溫柔巨人(GENTLE GIANT)、斯坦利.丹(STEELY DAN)等等都曾將爵士樂吸收在自己的音樂之內,而鐘尼.米切爾(JONI MITCHELL)則乾脆在70年代中期聚合了一批爵士手來與自己合作出版專輯,並在1979年發表了專輯《明戈斯》,向剛去世的查理.明戈斯致敬。到了80、90年代,斯汀(STING)、謝尼德.奧康娜(SINEAD O‘CONNOR)等搖滾巨星也在自己的音樂中大量地吸收爵士樂的豐富養料。對於搖滾樂,爵士樂一直是取這不盡,用之不竭的音樂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