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爭議解決
- 外文名:Dispute Settlement
- 語種:中文
- 類別:人文社科,爭議解決
- 主管單位:漢斯出版社
- 主辦單位:漢斯出版社
- 創刊時間:2015年
- 出版周期:季刊
- 國際刊號:2379-3104
《爭議解決》是一本關注爭議解決領域最新進展的國際中文期刊,主要刊登行政法、勞動法等領域的學術論文和成果報導及評述。期刊定位 《爭議解決》是一本開源中文期刊(開放存取OA期刊),屬於漢斯出版社。該刊發表的全部文章均可在其期刊網站...
《國際商會友好爭議解決指南》並不是本規則的組成部分,而是對本規則以及依據本規則可能適用的各種和解方法作出的解釋。第1條 本規則的適用範圍 所有商業爭議,無論是否具有國際性,均得依據本規則提交ADR程式解決。經國際商會批准,當事人...
在海域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海域使用現狀。第十七條 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促成當事人協商解決,達成協定。第十八條 調解達成協定的,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當事人...
建設性爭議解決法可以採取多種形式,通常都包含四個階段,這些階段呈遞進式發展,即只有當前一階段未能達成一致時,才進入下一個階段,其目的是希望在爭議的前一階段就儘快把衝突解決掉。階段一 開放式協商 即衝突雙方試圖通過面對面對...
第五條 嚴禁借山林權屬爭議聚眾鬧事、行兇、械鬥,或哄搶、破壞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第六條 爭議解決以前,除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特殊情況外,任何一方不得進入有爭議的山林範圍內...
中國通過依託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中國電子商務政策法律委員會,已於2004年6月成立了第一個專門的線上爭議解決機構“中國線上爭議解決中心”,並開通了網站。可見,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很多國家尤其是歐美等已開發國家都非常重視ODR的推廣...
《勞動爭議解決》是2008年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俞飛。內容簡介 勞動創造了社會,勞動關係是最重要的社會關係,這也決定了承載著恢復破裂勞動關係重擔的勞動糾紛解決制度是一門置身於現實生活的學問。然而,由於歷史和現實的緣由...
《我國會展爭議解決研究》是2015年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萬春。內容簡介 會展法律,法學側枝;不可不探,不可不知。會展法主要是指與會展相關經營活動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中國目前關於會展的法律還不是很完善,市場中不正當...
《民商事爭議解決之道(第1輯)》是2017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浩律師事務所。內容簡介 《民商事爭議解決之道(第1輯)》探討了經濟新常態下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裡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內容涉及金融、證券、擔保、契約...
ADR ADR 英文全稱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起源於美國的爭議解決的方式,一般譯為“非訴訟糾紛解決程式”。主要的ADR方式為:調解、調停、仲裁、模擬法庭、專家裁定等。
同時,在對各爭議解決已開發國家相關實踐或立法予以引介、探討的基礎 上,緊密結合中國實際,針對目前國內ODR實踐已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為構建和完善相關機制提供了建議和思路,希望*終為促進正常網路秩序的建立,乃至和諧社會的建設作...
論行政訴訟和解制度的構建——從合意解決糾紛的角度考量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制度的反思和重構 和諧社會背景下的網上調解 淺論民事調解案件進入執行程式 論糾紛解決模式與法治發展的邏輯——以中國大陸農村糾紛解決模式的特點分析入手 二、人民...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中...
第十三條 凡林木、林地權屬有爭議的地方,在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進入爭議地區砍伐林木和從事生產、基建等活動。第三章 處理林木、林地權屬爭議的程式 第十四條 對林木、林地權屬有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應主動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
第十七條 邊界爭議解決後,爭議雙方人民政府必須認真執行邊界協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解決邊界爭議的決定,向有關地區的民眾公布正式劃定的行政區域界線,教育當地幹部和民眾嚴格遵守。第四章 罰則 第十八條 爭議雙方人民政府的負責人,違反本...
06什麼是舉證責任?在勞動爭議的解決過程中,由誰負舉證責任?……(5)07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為多人的,應怎樣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6)08勞動爭議中的重大問題如何解決?………(8)09用人單位有違反國家規定,拖欠勞動報酬...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爭議的檔案或者附圖;五其他有關證明檔案。第二十一條 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查證屬實,方可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二十二條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
(十)其他需要仲裁決定解決的事項。第四十二條申請人在申請仲裁後至仲裁裁決前,因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協定,或者因被申請人主體有誤、放棄仲裁申請等原因而撤回仲裁申請的,應當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