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電
1、爬電現象 在絕緣材料的性能降低時受
天氣等外界因素如空氣濕度大,接連陰天梅雨季節,潮濕環境等使得帶電金屬部位與絕緣材料產生像水紋樣電弧沿著外皮爬的
現象,也有點像閃電一樣.
2、爬電原理 兩極之間的絕緣體表面有輕微的放電現象,造成絕緣體的表面(一般)呈樹枝狀或是樹葉的經絡狀放電痕跡,一般這种放電痕跡不是連通
兩極的,放電一般不是連續的,只是在特定條件下發生,如天氣潮濕、絕緣體表面有污穢、灰塵等,時間長了會導致絕緣損壞。
3、引起爬電現象的原因 絕緣部分表面附著
污穢,使絕緣部分絕緣強度下降,在空氣潮濕時發生爬電。
4、爬電的本質 絕緣表面電壓分布不均勻,造成局部放電。
5、發生爬電的環境 發生爬電時電弧的長度受污穢的面積大小、空氣濕度、電壓高低因素影響。
在電纜的絕緣部分,絕緣材料的
絕緣強度、防污穢附著、加長絕緣“距離”等性能會對爬電現象有影響
爬電距離Creepage Distance
定義
爬的意思,可以看做一個螞蟻從一個帶電體走到另一個帶電體的必須經過最短的路程,就是爬電距離。電氣間隙,是一個帶翅膀的螞蟻,飛的最短距離。
國標里有具體規定,不同形狀的
絕緣,爬電距離的計算方法是不一樣的。
在 GB/T 2900.18-1992 電工術語 低壓電器 標準中對爬電距離有這樣的定義:爬電距離 具有電位差的兩導電部件之間沿絕緣材料表面的最短
距離。
實際套用
在電氣上,對最小爬電距離的
要求,和兩導電部件間的電壓有關,和絕緣材料的耐泄痕指數有關,和電器所處環境的污染等級有關。
對最小爬電距離做出限制,是為了防止在兩
導電體之間,通過絕緣材料表面可能出現的污染物出現爬電現象。
爬電距離在運用中,所要安裝的帶電兩導體之間的最短絕緣距離要大於允許的最小爬電距離.
在確定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時,應考慮額定電壓、
污染狀況、絕緣材料、表面形狀、位置方向、承受電壓時間長短等多種使用條件和環境因素,在先進的設備與產品標準中均有此規定值。
具體來說就是在不同的使用情況下,由於導體周圍的絕緣材料被電極化,導致絕緣材料呈現帶電現象,此帶電區(導體為圓形時,帶電區為環形)的
半徑即爬電距離。爬電距離的大小和工作電壓、絕緣材料等直接相關,同時注意不同的使用環境也會有所影響,如氣壓、污染等.
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是兩個概念,在進行判斷時必須同時滿足,不可以相互替代.
電氣間隙的大小取決於工作電壓的峰值,
電網的過電壓等級對其影響較大,
爬電距離取決於工作電壓的有效值,絕緣材料的CTI值對其影響較大.
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所以根據定義,爬電距離任何時候不可以小於電氣間隙.當然對於兩個帶電體,是無法設計出爬電距離小於電氣
間隙來的。
例子
測量爬電距離
輸入150V-300V電源最小空氣間隙及爬電距離相鄰端子間爬電距離:11.35mm 端子和
導軌間爬電距離:10.11mm
爬電比距簡介
1、爬電比距的定義:電力設備外絕緣的
爬電距離與設備最高工作電壓有效值之比,單位為mm/kV。
現行的有關行業標準規定了高壓開關設備外絕緣公稱爬電比距套用係數,其中相間爬電比距套用係數為(√3).
是特高壓直流換流站的外絕緣設計是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關鍵技術之一,直接影響工程的安全可靠運行。
爬電比距的分類
外絕緣按公稱爬電比距分為0、Ⅰ、Ⅱ、Ⅲ、Ⅳ五級。
0級適用於無明顯污穢地區,不需進行人工污穢試驗。0級的公稱爬電比距為
線路14.5,電站設備15.5;
Ⅰ級的公稱爬電比距為線路16,電站設備16;
Ⅱ級的公稱爬電比距為線路20,電站設備20;
Ⅲ級的公稱爬電比距為線路25,電站設備25;
Ⅳ級的公稱爬電比距為線路31,電站設備31。
用於中性點
絕緣和經消弧線圈接地的系統的3~63kV級電力設備,其外絕緣的污穢等級一般可按Ⅱ、Ⅲ和Ⅳ級選取。
各污穢等級下的爬電比距分級數值
污穢等級 | 爬電比距 cm/kV |
線 路 | 發電廠、變電站 |
220kV 及以下 | 330kV 及以上 | 220kV 及以下 | 330kV 及以上 |
0 | 1.39 (1.60) | 1.45 (1.60) | | |
Ⅰ | 1.39~1.74 (1.60~2.00) | 1.45~1.82 (1.60~2.00) | 1.60 (1.84) | 1.60 (1.76) |
Ⅱ | 1.74~2.17 (2.00~2.50) | 1.82~2.72 (2.00~2.50) | 2.00 (2.30) | 2.00 (2.20) |
Ⅲ | 2.17~2.78 (2.50~3.20) | 2.27~2.91 (2.50~3.20) | 2.50 (2.88) | 2.50 (2.75) |
Ⅳ | 2.78~3.30 (3.20~3.80) | 2.91~3.45 (3.20~3.80) | 3.10 (3.57) | 3.10 (3.41) |
注 1:線路和發電廠、變電站爬電比距計算時取系統最高工作電壓。表中括弧內數字為按額定電壓計 算值。 注 2:對電站設備 0 級(220kV 及以下爬電比距為 1.48cm/kV、330kV 及以上爬電比距為 1.55cm/kV), 保留作為過渡時期的污級。 注 3:對處於污穢環境中用於中性點絕緣和經消弧線圈接地系統的電力設備,其外絕緣水平一般可按 高一級選取。 注 4:所列各表引自 GB/T 16434—1996。 |
4、注
重污穢地區一般採用爬距為31毫米/每千伏。
同時加強重要線路的清掃工作是防止線路短期內發生污閃的有效措施。
舉例:126KV斷路器,絕緣瓷瓶
爬電距離3150mm,爬電比即3150/126等於25mm/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