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征納審計是對從事商業、交通運輸、物資供銷、建築安裝、金融保險、郵政電訊、公用事業、出版業務、文化娛樂、加工修理和各種服務業及臨時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收入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 (1)營業收入是否及時全額登記入帳;有無不開發票、只計主管收入不計附營收入等,隱匿收入的問題; (2)批發與零售的劃分是否正確;有無只征零售環節營業稅,漏征批發環節營業稅的情況; (3)代扣代繳零售環節和臨時經營營業稅的工商企業,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有無漏扣、少扣和將已扣的稅款拖欠或轉入其他項目自行支配的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