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區

營區由營房建築、給排水設施、供電設施、供暖設施、綠化設施、環保設施、消防設施、場地、營區道路等組成。

基本介紹

按住用單位性質,分為機關營區、部隊營區、院校營區、科研院(所)營區、醫院(療養院)營區、後方倉庫營區和其他軍事單位營區等;按使用功能分為軍事行政區和家屬生活區兩部分。營區地址一般根據軍事部署、自然環境、場地條件、建築技術和經濟指標及有利戰備、方便生活等因素,在充分論證和多方案比較的基礎上,擇優選定。一般選擇在靠近交通要道、水文地質條件較好、水電供應方便的區域,儘可能以城鎮為依託,有利營區發展和穩定。營區規劃要求是:①總體布局合理。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及各項附屬設施設計合理、配置適當,整體功能好,區域劃分明確。②營房營具配套。營房按照部隊統一標準建設,各類各種專業用房達到配套要求;營房內按照規定配備辦公桌椅、床鋪、桌凳、櫃架等營具。③基礎設施齊全。營區有滿足需要的供水、供電、供暖系統和排水、消防設施,有平整的道路和污染治理設施。④營區環境優美。綠樹成蔭,搭配合理,層次分明,優雅宜人。營區建設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要求,使營區建設與城鎮建設規劃及周圍環境相協調。根據單位人員、裝備編制和營房建築面積標準以及住用單位性質確定營區規模。中國人民解放軍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開始自建營區,70年代末開始分期分批對營區營房設施實施綜合整治。隨著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進程,營區建設將逐步向總體布局合理、營房美觀大方、營區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和諧以及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正規化的生態營區方向發展。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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