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兵為盜案

營兵為盜案,發生於清朝乾隆十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兵為盜案
  • 發生地點:浙江
  • 發生時期:清朝乾隆十一年
  • 涉及人物:董枝茂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清朝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據《刑案匯覽》載,浙江省民人董枝茂起意糾同陳廷佩、陳中樞並營兵沈光耀、張為龍、陳幗椎、袁雲彪、柴耀祖、徐德龍、楊泳瑞、楊光崇、任學勝行劫過客張雲紋銀兩。董枝茂起意為首,袁承彪拖壓事主,屬法無可貸,陳廷佩、陳中樞初次為盜,亦未傷人,俱系情有可原;沈光耀等九犯所以同行初次為盜,亦未傷人,俱系營兵,似屬法無可貸,聽候部議等,經刑部核復,董枝茂、袁承彪依強盜得財,不分首從律擬斬立決;陳廷佩、陳中樞照免死減等例發遣,沈光耀等九犯雖非造意為首,均系營兵,俱有捕盜之責,輒夥同多人公行肆劫,應擬法無可貸,照強盜得財不分首從律,均擬斬立決,並且上報皇帝批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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