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錢哥

網帖驚現“燒錢哥” ,一名男子手持百元大鈔點菸……這一幕被網友拍攝下來,帖子發出後,引發網友爭論,有網友稱那是假鈔,也有理性的網友表示,男子這樣的做法不僅違法,而且是一種沒有道德觀念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燒錢哥
  • 核心:燒錢
  • 內容:一名男子手持百元大鈔點菸
  • 類別:網路
簡介,網友熱議,專家點評,

簡介

一名男子手持百元大鈔點菸……這一幕被網友拍攝下來,並以《遂寧驚現“燒錢哥”,有圖有真相》為題目掛到《百度遂寧帖吧》,一時間惹得各大論壇瘋轉和熱議,“燒錢哥”也激起了眾怒,許多網友稱他在“炫富”、“腦殼被門夾了”,還把他給“人肉”了出來。
帖子發出後,引發網友爭論,有網友稱那是假鈔,也有網友稱男子燒自己的錢,不關其他人的事。當然,也有理性的網友表示,男子這樣的做法不僅違法,而且是一種沒有道德觀念的行為。
網帖中,發帖人一再聲稱將照片發到網上是經過本人同意了的,而且絕對是真實的。儘管如此,網友“花仙骨”仍對照片中男子點菸鈔票的真假提出了質疑,稱這張錢肯定是假的。

網友熱議

2011年4月2日,網友“爽哥養金毛”在《百度遂寧帖吧》內,發出名為《遂寧驚現“燒錢哥”,有圖有真相》的帖子。此帖除了標題外,只有3張照片:第一張照片為一名男子手持百元大鈔點菸,後面兩張是“燒錢哥”在服裝店裡的照片。其中,“燒錢點菸”的那張照片中,“燒錢哥”手中一張百元大鈔已經燃了一半,紅紅的火苗正同“燒錢哥”口裡叼著的香菸親密接觸,叼煙姿勢嫻熟,臉上表情也很悠然。
帖子發出後,引發網友熱議。絕大多數網友猛烈抨擊“燒錢點菸”行為,稱“燒錢哥”的“腦殼被門夾了”、“腦殼橋了,燒錢耍。”只有極少數網友很坦然,甚至有點欣賞:“燒一張而已”、“哥燒的不是錢,是寂寞”、“也是一個創意”。
《遂寧驚現“燒錢哥”,有圖有真相》的發帖人叫“爽哥養金毛”。有網友在跟帖中質疑此事,“爽哥養金毛”在回帖中一再聲明:“燒錢點菸”絕對是真實的,“燒錢哥”也絕對是遂寧的,“我經過照片中的主人同意,我才發上網的。”
網友“花仙骨”等人懷疑:“燒錢哥”在裝闊,“燒錢點菸”的錢肯定是假鈔。對此,“爽哥養金毛”回覆:“納悶這么說別個啊,是真的,相信我。”“爽哥養金毛”還接著爆料:稱圖片中的主人在20歲時,就在步行街開了兩個門面,“不過現在關了!”
此後,一些網友提供線索,展開搜尋:“‘燒錢哥’老家在遂寧市安居區三家鎮”“他姓帥,叫帥某某”。
截至4月19日下午6時,“燒錢哥”仍然沒有露面。“爽哥養金毛”也沒有給出答案。

專家點評

對於這一現象,遂寧市弘維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稱,“燒錢哥”燃燒人民幣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2000年第280號國務院令)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同時,根據《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網帖中男子當眾損毀人民幣的行為實屬故意行為,應該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
對此,遂寧中學一位語文教師認為,貨幣是流通物,受國家控制和監管,私自損害和妨礙人民幣流通時違法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處罰。作為社會的公民,應該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增強自身的民族榮譽感。無論這名男子燃燒的錢幣是否是真鈔,就算是假幣,這種做法也是一種沒有道德的行為,應該受到批評。
“因為是照片,無法判斷點菸的百元大鈔是真幣還是假幣。”四川助民律師事務所主任廖丹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燒錢哥”如果燒的是真幣,就是違法行為,應該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解釋,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行為包括:為祭奠死者而燒毀、為賭氣比闊而撕毀、以營利為目的將人民幣加工成工藝品出售、在人民幣上亂寫亂畫、塗抹廣告等。因此如該男子為比闊而燒錢點菸,這是違法行為!《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廖丹還說,“燒錢哥”點菸的百元大鈔如是假幣,其做法也不對,“發現假幣,應該向警方報告來源,並交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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