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石城燈會)

燈會(石城燈會)

燈會(石城燈會),江西省石城縣地方傳統民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石城燈會,主要活動地在江西贛南的石城縣,是當地客家人民傳統的民間風俗,明清時期新春舞燈活動在石城已經盛行,是當地客家文化的組成部分。石城燈會最主要的活動是新年期間的元宵燈會,從每年新春的正月初一開始,到正月十五元宵節“謝燈”結束。

2008年6月7日,燈會(石城燈會)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編號:X-8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燈會(石城燈會)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申報地區:江西省石城縣
  • 遺產類別:民俗
  • 項目編號:Ⅹ-81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第二批)
歷史淵源,明清時期,清末民初,新中國成立後,主要活動,活動形式,元霄燈會,廟會燈彩,文化特徵,傳承保護,傳承價值,傳承狀況,保護措施,社會影響,

歷史淵源

石城燈會具體形成於何時,尚未見到明確的文獻資料,但最早不超過南唐保大十一年(公元953年)。
燈會(石城燈會)
2018江西省燈彩展演活動暨石城縣第三屆燈彩藝術節燈彩節目《
其起源可能與兩宋時期,石城縣治設立,南遷的中原漢人大量徙居石城,與當地土著一道共同開發這片閉塞而落後的土地,由此將中原的燈彩文化傳入當地有關,此外,江西石城方言中,“燈”“丁”同音,因此舞燈便有祝願人丁興旺、家宅吉祥之意,可見其發源還可能與人們祀神祈靈,叨求平安和豐收等精神崇拜緊密相關。

明清時期

明清以後,石城燈彩得到進一步的發展。這一時期,石城燈彩更多地與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戲曲等地方文化相融合,燈彩種類漸次增多,並由娛神祈禳逐漸向娛神與娛人方向發展,呈現為由祈禱性的燈彩發展為兼與娛樂和婚嫁紅白喜事等民俗事象相結合的具有多重功能的燈會活動。既有每年新春正月間的游村串戶的舞燈,也有婚嫁紅白喜事時專用的各式燈彩。既有端午時節”裝故事”表演的“羅漢燈”,又有由採茶歌發展而來的“茶籃燈”,還有各式神仙、菩薩生日時表演的特殊燈彩活動等等。

清末民初

經數百年的薪火相傳,石城燈彩至清末民初已經形成了有固定節令的燈會習俗。
如正月元霄節,彩燈歌舞遍及城鄉;二月花早節,焚香點燈敬花神;三月清明節,點燈開祠祭祖先;四月佛祖節,佛徒信眾競放河燈;五月端午節,劃龍船,抬菩薩出遊“裝故事”,演“羅漢燈”;六月又有所謂的“食新節”,慶賀豐收飄燈會;七月十五中元節,為亡靈燒紙錢放夜燈;八月十五中秋節,燒瓦窯(瓦子燈)請月光姑姐下凡問事;九月重陽節,登高賞菊、放孔明燈;十月趕廟會,出燈游神演戲;十一月后稷菩薩誕辰,張燈演戲;十二月過小年,送灶君神上天奏好事。形成所謂“月月有節,節節有燈”的石城年節燈俗。

新中國成立後

新中國成立後,石城燈彩的發展呈現出了兩個方向:一是在鄉村民間繼續按傳統的燈會習俗,延續農曆新年的元宵鬧花燈和“裝故事”表演等古老的傳統表演;二是新文藝工作者與民間藝人一起挖掘整理傳統燈彩表演,在保持傳統民間藝術的基礎上,不斷去粗取菁,推陳出新,改編、創作了具有嶄新內涵的燈彩表演新形式。

主要活動

活動形式

石城燈會形式多樣,其主要活動形式為每年新春的正月初一至十五元宵花燈會、為各路神廟菩薩舉行廟會燈彩時的游境、游段和遊街以及民間某些特殊燈會活動等。

元霄燈會

在每年農曆新年的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間,石城民間都會舉辦元宵燈會。燈會為民眾自發組織,由當地的鄉紳、族長、神廟廟長及各村莊的燈彩愛好者(民間俗稱“燈頭”)自發牽頭,負責組織燈會的各項具體活動。
新年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為出燈期。出燈當日,白天由燈頭及燈會成員將“恭賀新喜”的禮節燈片,送到當地各鄉鎮、村屋宗祠及各家各戶,燈片上書“奉送龍燈(或茶籃燈)一堂”的燈名和燈隊字樣。傍晚時分,燈銃連放三響鐵統,通知出燈即將開始,而後點亮火把、燈具,燈隊成員依次排列至本村宗祠或社公廟、神廟等處進行首場演出。
先由“燈頭”舉雄雞喝彩,眾人和之,而後殺雞祭典。在鼓樂聲中,燈隊表演“打八仙”,舞唱之後停止。然後再列隊出村,燈隊走村串戶表演,所到之處,接燈人家,先在祖宗神位前點燃燈燭香火,並放鞭炮,迎接燈隊入廳堂,首先至廚房“打八仙”,而後列隊至廳堂贊禮喝彩,再進行燈彩表演。演出節日的長短由“燈頭”負責掌握,燈頭一聲哨響即表示舞燈畢,接燈人家向燈頭敬煙、茶或酒和一個紅包作為答謝,燃鞭炮歡送燈隊出門,再到下一處演出,至當日送出燈片的人家演完為止。
如此循環,直演燈至元霄節。正月十六日則舉行“謝燈”宴會,宴慶之前,全隊人員像演出一樣,點燃燈火燈具,在發燈首場演出的地方,進行最後一場燈彩表演,演完之後,要將燈具送到有流水的溪河旁燒化(有的將燈架留下,來年再用),並將燈灰掃人河中,放鞭炮後,即返回宴慶。最後進行酬金結算,將當年收支結餘存入燈會基金,以作來年之用,燈會至此結束。

廟會燈彩

石城廟會燈彩的組織形式基本與元宵燈會相同。
石城廟會燈彩即指民間所謂的“裝故事”表演,為各路菩薩、神仙的生辰而舉行的游壠、游段和遊街等燈彩活動,包括東嶽大帝、城隍福主出巡遊燈等儀式活動。其出巡時間為每年農曆端午節和各神仙著薩的生辰等期間。
其出巡儀式為:先放鞭炮開路,由20人組成10扛,沿路燃放;其後是2人舉一大紅橫幅出巡標語作先導,2人各持一隻高腳箕籠燈緊隨,接著是由10至12人組成的吹打樂隊,其次為2條雙龍戲珠九節龍燈,每支龍燈分別由10人把握,其後是由5人組成的管弦小樂隊。接下來是“裝故事”表演的燈隊人員,視節目不同,人數由20至上百人不等,所表演的“裝故事”節目有《白蛇傳》(寶傘燈、茶籃燈)、《天女散花》(蓮花燈)、《觀音坐蓮》(羅漢燈)、《西遊記》(五色馬燈)和《八仙過海》(高腳牌燈)等多種。
此類“裝故事”表演,大多有歌有舞,有喝彩有表演,是集燈、歌、舞、戲於一體的綜合性民間燈彩形式。

文化特徵

石城燈會經千百年的繁衍、發展,由一代代花燈藝人不斷繼承、創新,在燈具製作燈舞編排和燈彩音樂上,均呈現出了濃郁地方特色和鄉土氣息。擇其要者而言之,其藝術特色主要有:
燈會(石城燈會)
石城燈彩表演
(一)燈具製作工藝古樸,卓具特色
石城燈會所用道具最多的為燈具,均由當地花燈藝人採用傳統手工藝所創製。一般都是先作竹篾紮成燈形,再用彩色紗綢或有色或單光紙張糊裱而成,須經編、扎、畫、剪、刻、貼等眾多手工工序,每道工序都頗有講究。
其製作過程很重視色彩、圖案造型的處理。比如色彩重對比,重誇張,重地方傳統特色。常有不同質感的對比,不同顏色的對比,不同層次的對比和有意識誇張(如稻穀用金紙做成);偏愛使用大紅大綠之類的傳統地方色,有“紅配綠,看不足”的俗諺。同時也多用青蓮、紫蘭、水紅、深綠、中黃等顏色。當地流傳的關於燈彩製作的順口溜:“燈形紙紮隨意變,海闊天空萬物全,扎物似物憑巧手,以假亂真難分辨”,就充分說明了石城燈具的製作水準。
(二)舞燈動作生活化,粗朴而簡練。
石城燈彩的燈舞動作與姿態男女不同,且各具特點,但整體上呈現出動作生活化,粗朴簡練的特徵。
男角的踏、擺、蹲等基本舞燈動作就是較為生活化的步伐,是源於勞動與生活中的動作而略作變化與誇張而成,顯得樸實、粗獷。如盾牌燈舞、馬燈舞中的“踏水馬步”和“走步”等踏步,這都是舞燈中男角的基本步法,都表現為行走動作,但較生活中的步態要顯得誇張些。又如龍舞中的“擺龍”、“耍龍”等動作就是摹仿勞動中用長木勺從河溪中舀水澆菜時的擺動動作而來。茶籃燈、倒採茶等燈舞中的矮子步、中樁步等下蹲的舞姿,則是源於生活中的爬山涉水動作,經轉化而形成了燈舞中的全蹲或半蹲動作。
女角的舞燈動作則表現為輕快、柔美的特點。其跳、臥、扭等基本動作,也都是從生活中轉化而來的舞步。如板凳龍中的“跳步”,就是從在山區過河跳潤的生活性動作借鑑而來的。“蚌殼燈”舞中的“臥魚”姿態,是從女性平常在河邊洗衣、織布、接線等勞動生活中的姿式演化而來的。倒採茶舞中的“園手”等扭動腰身的常見動作,則是由女性篩米做米糕等生活動作提煉而成,不過較之更為誇張一些而已。
(三)燈隊隊形講究變化,構圖多樣化
石城客家花燈根據勞動人民的生活習慣和審美愛好,燈隊隊形追求變化多樣,有簡有繁,能構成許多新穎的隊形圖案,於燈隊的圖形中寓含美好的心愿,並以動作、步法、節奏以及色彩的變化,給人以情緒的感染和美的享受。如“走四角”,意為男子漢大丈夫志在四方,“卷谷笪”意為喜慶豐收,“半月形”意為花好月圓等等。隊形分合散聚,變幻多端,僅“倒採茶”燈隊的隊形而言,其構圖就可變化出十餘種,最為複雜的要數“盾牌馬燈舞”的示陣隊形,有塔形花、二字、三字、品字花、八卦陣、過河、一字陣、五梅花、葫蘆花走四方、園形花、卷谷笪、雙圈花、半月形走曲線等許多不同的隊形變化。
(四)燈彩音樂多為民歌俚調,富有鄉土氣息。
石城燈彩的音樂隨燈彩內容、形式的不同而變化。其唱調多為民歌俚曲,運用茶腔、燈腔、雜調等多種音樂素材,採用獨唱、對唱、輪唱、重唱、齊唱、合唱、伴唱等多種歌唱形式;其樂隊均用民族樂器,以鑼鼓絲弦為主,常以鑼鼓等打擊樂器渲染氣氛,具有濃郁的鄉土氣息。其音樂曲調或節奏明快,輕鬆活潑,或節奏宛轉,哀怨悲傷。
在樂曲的運用上,一般均為一燈一曲調,專曲專用,但也見曲多用和多曲迭用的情形。在音樂與燈舞的結合上,其舞蹈套路和動作均較為自由,有的舞燈動作合音樂節奏而動,有的動作又不受音樂節奏的限制,音樂只是起渲染和烘托氣氛的作用。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石城燈彩是中華民間民族藝術和民俗文化千百年來沉澱的結果,是廣大勞動人民的集體智慧與創造。在千餘年的表演過程中,不斷融合了中國的道教、玄孺、政治倫理和風俗民情,成為極具客家文化特色的民俗表演形式,蘊含著豐富的藝術特徵和美學價值,是勞動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最樸實表達,直接反映了客家人的思想、性格和品德,具有一種內在的精神文化價值。
(一)石城燈會反映了農耕時代,人們對大自然、對神靈的一種精神崇拜和憂患意識,蘊藏著深厚的農耕文化密碼。在石城客家方言中,燈丁同音,故隱喻“燈”為“人丁興旺”“丁財兩盛”的吉兆,掛燈有祈求福壽禎祥、家口平安、消災避邪的虔誠。
(二)石城燈彩的許多燈具都是以宗教人物為造型,如道教的八仙,佛教的觀音菩薩等,這些宗教人物進人燈彩之中,說明燈會活動深受宗教思想的影響,反映了人們對佛教道教思想觀念的深刻認同和情感接受。因此,石城燈彩既反映了佛道文化的某些宗教精粹,也是人們認識中國佛道文化影響力的一個重要視窗。
(三)石城燈會的燈具構思精巧,制工古樸,造型多樣,獨具特色,並且寓意豐富,體現了人們對美好世界的嚮往和對幸福生活的追求,反映了燈具製作藝人的聰明才智和高超的手工技藝,是非常值得珍惜並傳承下去的民間製作工藝,也是客家民間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石城燈會是民俗性、民眾性的傳統年節文化習俗,具有寬廣的民眾基礎和連續流動的時間空間,它既娛神更娛人,人民民眾通過舞燈活動,或祈神祭祖,或歡慶新年,在聯絡鄉情,增強凝聚力的同時,又禮讚生活,豐富精神,既渲泄情感,也愉悅身心。其以民歌俚曲為基調的燈歌和借鑑自勞動生活的燈舞,完全契合底層勞動人民的欣賞興趣與審美標準,是真正有原生力有民眾基礎的土根文化,也是研究人類學、民俗學、音樂學、舞蹈學等學科的重要標本,積澱著豐厚的人文內蘊。

傳承狀況

20世紀90年代初,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燈彩客群大幅下降,乃至到了後繼無人的尷尬境地。為加強對石城燈會國家非遺的保護與傳承,重拾文化明珠,石城多措並舉有效打破傳承人青黃不接、後繼無人的困境。截至2019年8月,全縣有非遺項目縣級以上傳承人18人,其中國家級非遺項目石城燈會(燈彩)傳承人10人。

保護措施

20世紀90年代初,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燈彩客群大幅下降,乃至到了後繼無人的尷尬境地。為加強對石城燈會國家非遺的保護與傳承,重拾文化明珠,石城對客家燈彩進行深度挖掘整理,徹底摸清石城燈彩的歷史淵源、傳承過程、藝術演技、燈具技法。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如何讓非遺重綻光彩,成為保護傳承一個重大課題。石城先後建成綜合性傳習中心1個、燈彩展覽館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點4個,縣城學校設立燈彩非遺傳承示範基地2個,強化非遺傳承人培育和扶持。組織開展客家燈彩進機關、進農村、進校園活動,讓更多的人熟知燈彩知識、了解燈扎工藝、學會燈彩表演。在全縣公開評選燈彩技藝傳承人,多措並舉有效打破傳承人青黃不接、後繼無人的困境。
此外,石城還積極推進燈扎文創產品的研究開發,引導民間燈扎藝人依託燈彩道具原型製作燈扎工藝品,將燈扎工藝品打造成獨具石城特色的旅遊商品。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燈會(石城燈會)項目保護單位江西省石城縣文化館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20世紀50年代,《蚌殼燈》、《倒採茶》獲得省、地、縣優秀表演獎。
20世紀60年代,《三杯酒》、《躍進花燈》於華東地區巡迴演出後,拍成舞台電視藝術片。
20世紀70年代,《迎春花燈》、《喜慶豐收年》,首次進入電視螢屏。
20世紀80年代,融燈、歌、舞、戲於一體的大型燈彩戲《花燈仙子》應邀進京演出,獲得“玉茗花”戲劇節多項一等獎。
20世紀90年代,《喜相逢》、《打甑蓋》,在贛州市首屆農民戲劇節和首屆客家音樂舞蹈大賽上獲得多項一等獎;《騰飛吧!中國巨龍》片段於元宵節期間首次在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播出。
1992年,石城縣被江西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聯合命名為“燈彩之鄉”。
2006年,石城燈會(燈彩)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2008年,“石城燈彩”被國務院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石城縣還被國家文化部授予“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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