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比是熱電廠供熱量和供電量(換算成熱量)的比值。也即有效利用熱量中供熱量與供電量(換算成熱量)之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熱電比
- 外文名:Heat-Electricity Ratio
- 套用:熱電聯產
- 領域:能源
- 基本釋義:熱電廠供熱量和供電量的比值
- 學科:物理
熱電聯產規定
熱電聯產辦法
規劃新建2台30萬千瓦級抽凝熱電聯產機組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機組預期投產年,所在省(區、市)存在50萬千瓦及以上電力負荷缺口。
(二)2台機組與調峰鍋爐聯合承擔的供熱面積達到1800萬平米。
(三)採暖期熱電比應不低於80%。
(四)項目參與電力電量平衡,並納入國家電力建設規劃。
第十九條 工業熱電聯產項目優先採用高壓及以上參數背壓熱電聯產機組。
第二十條 規劃建設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以下簡稱“聯合循環項目”)應以熱電聯產規劃為依據,堅持以熱定電,統籌考慮電網調峰要求、其他熱源點的關停和規劃建設等情況。採暖型聯合循環項目供熱期熱電比不低於60%,供工業用汽型聯合循環項目全年熱電比不低於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