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比即熱電廠發熱量和發電量的比值。
根據《關於發展熱電聯產的規定》,要求供熱式汽輪發電機組的蒸汽流既發電又供熱的常規熱電聯產,應符合下列指標:
A、所有熱電聯產機組總熱效率年平均大於45%。 總熱效率=(供熱量+供電量X3600千焦/千瓦時)/(燃料總消耗量X燃料單位低位熱值)X100%。 B、單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熱電機組,其熱電比年平均應大於100%;單機容量在5萬千瓦至20萬千瓦以下的熱電機組,其熱電比年平均應大於50%;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抽汽凝汽兩用供熱機組,採暖期熱電比應大於50%。
熱電比=供熱量/(供電量X3600千焦/千瓦時)X100%。
註:供熱量單位採用千焦,供電量單位採用千瓦時,燃料總消耗量單位採用千克,燃料單位低位熱值千焦/千克,這兩個條件是衡量熱電機組是否達標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