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化產物

由鹼性氧化物產生的助熔活性被由玻璃生產過程中的水產生的助熔活性取代。

通過確定的產熱氧氣燃燒(降低氮氣濃度並增加水蒸汽濃度)而產生一種氣氛並在該熔化區氣氛中建立高水蒸汽濃度而有效地提供水,並且通過將熔融玻璃持續流過具有高水蒸汽濃度氣氛的澄清區和工作區而將水保持在玻璃中。
(A)向玻璃熔化區中提供玻璃形成材料;
(B)燃燒燃料和氧氣濃度至少為35%(體積)的氧化劑以向玻璃熔化區提供熱能,並且產生足量的包括水蒸汽在內的燃燒反應產物,從而在玻璃熔化區建立一種至少包括30%(體積)水蒸汽的氣氛;
(C)通過將所述的熱施加到玻璃熔化區中而在玻璃熔化區中熔化玻璃形成材料,從而製成熔融玻璃;
(D)將水溶解到熔融玻璃中以將其作為一種助熔劑,同時保持在該玻璃熔化區氣氛中的水蒸汽濃度在30%(體積)或更高;
(E)使熔融玻璃由玻璃熔化區流入澄清區,並保持在澄清區中的氣氛中具有至少30%(體積)的水蒸汽濃度;
(F)使熔融玻璃由澄清區流入工作區,並保持在工作區中的氣氛中具有至少30%(體積)的水蒸汽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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