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規範》共分12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資源評價,礦區開發,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礦區地面運輸,礦區供電,礦區信息網,礦區給水、排水、供熱與燃氣,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技術經濟等。《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基本介紹
- 書名: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規範
- 作者:中國煤炭建設協會
- 出版日期:2009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80177162
- 外文名:Code for general planning of mining area of coal industry
-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 頁數:117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計畫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內容簡介
《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規範》由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1 總則
2 資源評價
2.1 煤炭資源儲量
2.2 煤層賦存和開採條件
2.3 煤層的煤類、煤質和工業利用方向
2.4 對其他有益礦床的工業價值評價
3 礦區開發
3.1 一般規定
3.2 市場預測與礦區開發的必要性
3.3 礦區井(礦)田劃分
3.4 礦井(露天礦)規劃生產能力及開拓方式
3.5 礦區建設規模和服務年限
3.6 礦區開發順序
3.7 礦山安全
4 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
4.1 煤炭分選加工
4.2 綜合利用
4.3 煤炭深加工及煤炭轉化
5 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
5.1 礦區地面總布置
5.2 礦區行政、文教、衛生設施和居住區
5.3 防洪
6 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
6.1 一般規定
6.2 礦山救護和消防設施
6.3 機電設備修理設施
6.4 機電設備租賃站
6.5 中心試驗站
6.6 器材供應設施
7 礦區地面運輸
8 礦區供電
9 礦區信息網
9.1 礦區信息網的主要內容
9.2 礦區信息網的傳輸網
9.3 礦區行政通信網
9.4 礦區調度通信網
9.5 礦區移動通信和應急通信網
9.6 礦區管理數據通信網
9.7 礦區安全、生產監控數據通信網
9.8 礦區電視網
10 礦區給水、排水、供熱與燃氣
10.1 給水
10.2 排水
10.3 供熱與燃氣
11 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
11.1 環境保護
11.2 水土保持
12 技術經濟
附錄A 固體礦產資源分類
附錄B 煤炭資源量估算指標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2 資源評價
2.1 煤炭資源儲量
2.2 煤層賦存和開採條件
2.3 煤層的煤類、煤質和工業利用方向
2.4 對其他有益礦床的工業價值評價
3 礦區開發
3.1 一般規定
3.2 市場預測與礦區開發的必要性
3.3 礦區井(礦)田劃分
3.4 礦井(露天礦)規劃生產能力及開拓方式
3.5 礦區建設規模和服務年限
3.6 礦區開發順序
3.7 礦山安全
4 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
4.1 煤炭分選加工
4.2 綜合利用
4.3 煤炭深加工及煤炭轉化
5 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
5.1 礦區地面總布置
5.2 礦區行政、文教、衛生設施和居住區
5.3 防洪
6 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
6.1 一般規定
6.2 礦山救護和消防設施
6.3 機電設備修理設施
6.4 機電設備租賃站
6.5 中心試驗站
6.6 器材供應設施
7 礦區地面運輸
8 礦區供電
9 礦區信息網
9.1 礦區信息網的主要內容
9.2 礦區信息網的傳輸網
9.3 礦區行政通信網
9.4 礦區調度通信網
9.5 礦區移動通信和應急通信網
9.6 礦區管理數據通信網
9.7 礦區安全、生產監控數據通信網
9.8 礦區電視網
10 礦區給水、排水、供熱與燃氣
10.1 給水
10.2 排水
10.3 供熱與燃氣
11 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
11.1 環境保護
11.2 水土保持
12 技術經濟
附錄A 固體礦產資源分類
附錄B 煤炭資源量估算指標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文摘
8.0.1礦區供電規劃應根據礦區煤炭生產和分類加工企業、輔助企業和其他非煤企業電力負荷的性質、分布、大小和發展情況,並結合地區電力系統的現狀及規劃,合理確定供電電源點、電源電壓等級、供電系統和建設順序。8.0.2礦區供電規劃應利於分期建設,並應遠近期結合、以近期為主確定供電方案;宜不建或少建臨時性工程。8.0.3礦區用電單位的供電電源和電源線路應符合下列規定:
1礦井應由雙重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故障時,另一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
2向礦井供電的配電系統應採用雙迴路放射式為主的配電方式,兩回電源線路均不得分接其他負荷;兩回或多回電源線路中的一回電源線路中斷供電時.其餘電源線路應能保證供給全部負荷。
3露天礦、大(中)型選煤廠宜由兩回電源線路供電;同時供電的兩回或多回電源線路中的一回電源線路中斷供電時,其餘電源線路應能滿足露天礦全部負荷或選煤廠至少75%負荷供電要求。8.0.4礦區用電單位供電電源可由地區電力系統的變電所、礦區變電所或礦區(礦井、露天礦)自備電廠取得。當難以從上述電源點取得電源,在條件適宜時,亦可從鄰近企業變電所取得電源。8.0.5礦區(礦井、露天礦)自備電廠的設定,應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礦區有足量的可供發電的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燃料或煤層氣等採煤副產品用於興建資源綜合利用電廠。
1礦井應由雙重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故障時,另一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
2向礦井供電的配電系統應採用雙迴路放射式為主的配電方式,兩回電源線路均不得分接其他負荷;兩回或多回電源線路中的一回電源線路中斷供電時.其餘電源線路應能保證供給全部負荷。
3露天礦、大(中)型選煤廠宜由兩回電源線路供電;同時供電的兩回或多回電源線路中的一回電源線路中斷供電時,其餘電源線路應能滿足露天礦全部負荷或選煤廠至少75%負荷供電要求。8.0.4礦區用電單位供電電源可由地區電力系統的變電所、礦區變電所或礦區(礦井、露天礦)自備電廠取得。當難以從上述電源點取得電源,在條件適宜時,亦可從鄰近企業變電所取得電源。8.0.5礦區(礦井、露天礦)自備電廠的設定,應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礦區有足量的可供發電的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燃料或煤層氣等採煤副產品用於興建資源綜合利用電廠。
序言
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畫(第二批)》的通知”(建標函124號)的要求,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完成的。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規範編制組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的經驗,分析研究了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和煤炭工業科技進步給礦區總體規劃帶來的新的發展變化和要求。通過多次以多種形式徵求有關部門和全國煤炭系統各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經多次討論,反覆研究和修改,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12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資源評價,礦區開發,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礦區地面運輸,礦區供電,礦區信息網,礦區給水、排水、供熱與燃氣,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技術經濟等。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交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安德路67號,郵政編碼:100011),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規範編制組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的經驗,分析研究了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和煤炭工業科技進步給礦區總體規劃帶來的新的發展變化和要求。通過多次以多種形式徵求有關部門和全國煤炭系統各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經多次討論,反覆研究和修改,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12章和2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資源評價,礦區開發,煤炭分選加工與綜合利用,礦區地面總布置及防洪,礦區輔助企業和設施,礦區地面運輸,礦區供電,礦區信息網,礦區給水、排水、供熱與燃氣,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技術經濟等。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在執行過程中,請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認真總結經驗,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交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勘察設計委員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安德路67號,郵政編碼:100011),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