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瘴缺

官制名。即邊遠煙瘴地區之官缺。清制,廣東崖州、感恩、昌化、陵水等縣, 廣西百色、太平、寧明、明江、鎮安、泗城、凌雲、西隆、西林等府、廳、州、縣及忠州、河池等數十雜職官缺,為煙瘴缺。凡補煙瘴缺之職官,三年俸滿,有政績而無差錯者,例即升用;有些邊疆員缺因其地環境惡劣,甚至不需三年俸滿即可升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