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文原意為“無關緊要的事務”,語出德國信義宗《協和信條》,特指那些並非基本教義,但可以保留或加以寬容的教會禮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關宏旨
- 外文名:拉 Adiaphora
內容解讀,三個標準,
內容解讀
早期路德派改教人士就如何對待天主教會的禮儀,是否應全部廢止,是否值得保留一部分,有無必要保留等問題,產生過激烈的爭論。以梅蘭希頓為代表的改教穩健派主張對那些非為《聖經》明確禁止的禮儀均予以保留,其目的是爭取路德派信仰的合法性與增進基督徒的合一。奧格斯堡和會確立了路德派教會的合法地位後,“無關宏旨”的界定曾經是路德派神學家們激烈爭論的一個話題。
三個標準
《協和信條》為此爭論蓋棺定論,確立了“無關宏旨”的三個標準:
1、繫上帝的道所未曾規定,也未曾禁止的禮儀。
2、對於那些傳統的禮儀,只要不乾犯信仰真理,並遵守教會的秩序,對信徒有所教益,教會便不應隨意更改。
3、但對於那些為敵基督者所利用阻擋福音的言論與實踐,教會當通過宣信和行動加以抵制,儘管該等言論與實踐以“無關宏旨”的名義進行。最後一點主要針對偶像崇拜、偽教義以及屬靈專制等舊教陋習。
上述三要點的總意是將“無關宏旨”納入“基督徒的自由”的範圍,不予規定奉行,也不予硬性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