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民防局入口網站管理辦法

無錫市民防局入口網站管理辦法

錫防〔2014〕18號

為加強入口網站維護管理,保證其安全、規範、高效運行,全面提升民防(人防)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民防局入口網站管理辦法
  • 地點:無錫市
  • 機構:無錫市民防局民防局
  • 內容:入口網站管理辦法
管理原則,組織領導,信息更新與發布,投訴諮詢辦理,安全保密管理,附則,

管理原則

按照“統一規劃、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確保暢通”的原則,積極宣傳民防(人防)政策法規,公布工作動態,展示工作成果,交流工作經驗,發布公告檔案,提供便民服務,擴大民防(人防)社會影響。

組織領導

局辦公室負責網站日常維護管理,指定專職網站管理員負責網路版面調整、欄目設定改換、內容更新等工作。指揮與通信處和人防通信站負責網站防病毒、防黑客攻擊以及為網站正常運行、日常維護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確定1名兼職網路宣傳員,具體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

信息更新與發布

(一)重大活動信息由活動承辦處室、直屬單位整理,經局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審批後送交網站管理員,在活動結束後24小時內發布。
(二)工作動態信息由各處室、直屬單位整理,經局分管領導審批後送交網站管理員,在活動結束後24小時內發布。各市(縣)區民防(人防)工作動態信息須經本級領導審批後上報。
(三)正式檔案在局領導簽發後送交網站管理員發布,通知公告類檔案送交時限為3個工作日,其他檔案為10個工作日。
(四)各處室、直屬單位提供的上網信息,經審核後以電子版的形式送交辦公室專職網站管理員。
(五)辦公室定期對信息報送情況進行通報,並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六)未經局領導審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網。

投訴諮詢辦理

(一)網站設立局長信箱、諮詢投訴欄目,暢通投訴諮詢渠道,接受社會監督。
(二)網站管理員負責局長信箱、諮詢投訴的查看、下載列印,交辦公室負責人審簽,分發相關處室單位辦理。投訴工作人員的信件交由紀檢組調查處理;投訴或諮詢業務工作的由監察室協調辦理;其他答覆意見經局長審閱後由辦公室回復。辦理期限為5個工作日。

安全保密管理

各處室、直屬單位應強化保密觀念和防範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保密管理規定,加強對上網信息內容的審核把關,杜絕失泄密情況發生。上報信息必須填寫《無錫市民防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對其真實性、保密性、可發性進行審核。信息處負責對局網站安全保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安裝防火牆和防毒軟體,定期組織網路安全保密檢查。

附則

(一)局網站建設管理所需的經費列入局年度預算。
(二)本管理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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