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無錫市惠山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無錫市惠山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關行政編制8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惠山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無錫市惠山區文惠路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各項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財務公司、典當、擔保、創業投資等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金融機構執行和落實區委、區政府各項政策、決定和工作部署;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業務,促進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協調發展,加大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
(二)負責研究擬定全區金融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引進中外資金融機構在本區設立分支機構,促進金融機構合理布局,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協調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研究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三)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和方案的研究擬定工作。制定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全區和個人信用信息監督管理系統的建設;研究提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的政策意見;協助配合對全區信用中介服務業的管理。
(四)負責對全區相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協助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財務公司、典當、擔保、創業投資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地方政府與中央、省、市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在惠山區分支機構的聯繫;協調解決金融業改革與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五)負責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工作。協助配合對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提示,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配合制定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六)負責最佳化我區資本市場布局結構。承辦我區股份公司設立和改造的審核工作;承接我區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推薦工作,指導和推動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協助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指導和監督我區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推動企業併購重組等有關工作。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管理、行為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率。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內設機構

資本市場科
負責擬訂全區企業上市(掛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及推薦工作;承擔區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協助證券監管機構推進上市(掛牌)公司規範發展;協調推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併購重組和直接融資;培育和招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推動全區資本運作水平全面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不斷提升;與證券、保險、擔保、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強業務聯繫,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信貸資源向我區傾斜。
金融穩定科
負責局相關工作中法律事務處理,風險控制;督促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承擔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防範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配合市人行、銀保監分局等金融管理部門健全全區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承擔對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轉報審批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區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監督管理;執行落實相關監管制度,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承擔全區典當、融資擔保(含融資再擔保)、融資租賃等“7+4”類地方金融從業機構的行業管理,督促指導地方金融從業機構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配合有關部門對地方金融從業機構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
綜合科
承擔駐區銀行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及時摸排了解全區企業融資需求,組織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檔案管理、財務管理、黨組織建設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規性審查和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等工作;研究擬訂地方金融發展規劃;指導金融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