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三農”工作發展戰略,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扶貧開發政策,指導基層開展經濟相對薄弱村幫扶工作。協調推進農民增收有關工作。負責對口幫扶、對外協作工作。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標準化生產及建設工作。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及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推廣休耕輪作,提高耕地地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區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相關許可與監督管理。指導和督辦重大農業案件的處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種子、農機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農業投資項目審批,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上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
(十二)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農業利用外資、農業“走出去”、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指導開放型農業發展,協助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領導分工
張耀榮
區農業農村局局黨委書記、局長,區委農辦主任,區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主任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安全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重要事項督辦工作;協調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績效考核、教育培訓及出國(境)人員選派等工作
綜合督查科
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承擔區委農辦綜合性報告、重要文稿和指導“三農”工作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鄉村振興相關重大問題和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實施農業農村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協調、督促、檢查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重要會議活動的協調保障和組織服務工作;參與農村金融政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集體資產管理科(法制科、行政服務許可科)
貫徹落實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的有關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民承包地確權頒證、依法流轉、糾紛仲裁等相關工作;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農經方面有關綜合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審計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指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指導涉農財稅管理工作;負責農經統計有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協調等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指導農業農村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法治建設;承擔“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承擔部門行政許可服務及監督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和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全區農業農村系統項目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涉農保險項目管理;協助做好農業補貼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科教宣傳科
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建議;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指導農產品行銷促銷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全區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宣傳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和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推動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實施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更新工程;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精神文明建設及紀檢監察等工作。
農村發展科(扶貧科)
協調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指導監測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和發展,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和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實施農村保險;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開展美麗鄉村建設;參與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區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農民增收有關工作;負責對口幫扶、對外協作工作。
質量安全監管科(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辦公室)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標準化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及質量認證;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牽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畜禽種質資源保護與管理;組織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撲滅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的管理;監督水產養殖用漁藥等投入品的使用;指導漁政漁港監督、漁業船舶檢驗管理等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協調漁業安全搜救和漁業安全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農機農田科
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負責農機維修、供應、服務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農機化發展項目;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和綜合利用等補助政策;指導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無錫市惠山區農業農村局農發中心黨支部被無錫市委授予“無錫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