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無錫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市委、市政府的金融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職能:執行國家有關銀行等金融工作方針
  • 國家:中國
  • 地點:無錫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及職能,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財務公司、典當、擔保、創業投資等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金融機構執行和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政策、決定和工作部署,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業務,促進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協調發展,加大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擬定全市金融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引進中外資金融機構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促進金融機構合理布局,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協調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研究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三)研究擬定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和方案;制定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全市和個人信用信息監督管理系統的建設;研究提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的政策意見;協助配合對全市信用中介服務業的管理。
(四)協助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財務公司、典當、擔保、創業投資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地方政府與中央、省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在錫分支機構的聯繫;牽頭並協同市國資委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監管;協調解決金融業改革與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五)協助配合對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提示,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配合制定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六)承辦我市股份公司設立和改造的審核工作;承接我市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推薦工作,指導和推動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協助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指導和監督我市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推動企業併購重組等有關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綜合處
1、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綜合內務、事務;
2、負責會議、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
3、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
4、研究草擬地方金融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
5、綜合分析巨觀經濟金融形勢,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等有關政策法規;
6、負責對全市金融系統的目標考核管理;
7、牽頭並協同市國資委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監管。
(二)銀行保險處
1、聯繫在錫的銀行、保險、信託、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和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及其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
2、配合相關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對上述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3、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金融工具創新工作,協調處理需地方政府解決的相關金融問題,促進銀行、保險、信託、財務公司等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4、分析研究金融運行形勢,研究提出發展開發性金融、農村小額貸款組織、政策性保險業務等政策意見;
5、負責收集掌握在錫銀行、保險、信託、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及主要經營數據。
(三)資本市場處
1、承辦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及推薦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2、掌握我市上市公司的經營和發展情況;
3、承辦我市股份公司設立和改造的審核事項,協調有關部門辦理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的審核推薦工作;
4、協調我市產業政策投資基金、創業基金的設立;
5、聯繫在錫的證券、期貨、創業投資、擔保等金融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
6、配合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對上述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7、研究分析境內外資本市場形勢,提出發展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的政策意見。
(四)環境建設處
1、負責典當業機構的聯繫和監管工作;
2、建立區域金融風險監管與預警機制,協助有關部門監測並提示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協調組織防範和處置風險,配合開展反洗錢和反假貨幣工作;
3、研究制訂我市引進金融機構的政策意見,指導和推動金融機構引進工作;
4、提出金融人才培養、引進計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金融人才管理服務工作;
5、推動我市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制訂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意見和工作計畫,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6、協助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打擊非法融資行為。

領導分工

主 任: 王 維 負責全面工作。
副主任: 魯振平 分管綜合處、銀行保險處、市企業金融服務中心,聯繫市小額貸款公司協會。
侯海峰 分管資本市場處、環境建設處,聯繫市證劵期貨業協會、市創業投資協會。
副調研員: 邱士安 協管市企業金融服務中心、聯繫市上市公司協會。
主任助理: 張泓駿 負責信息、宣傳、調研、規劃編制,協管基金創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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