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無錫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5號)和《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錫委發[2009]81號),設立無錫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地區:無錫市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 隸屬:無錫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無錫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和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二)研究制訂全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負責審核本市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或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檢查本市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各市(縣)、區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本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
(三)圍繞本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本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四)負責組織或配合接待來本市訪問的重要外賓,協調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負責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舉行的重大經貿活動的禮賓安排和翻譯工作。
(五)負責境外其他組織在本市活動的管理及協調工作和涉外事件的應急處理事宜。
(六)負責本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的業務聯繫和交涉事宜,統籌安排和管理本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交往活動;接待並管理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
(七)接待和管理來本市進行採訪活動的外國記者;指導本市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八) 審批自費邀請與我國建交國家或港澳地區的非官方人員來本市進行非經貿活動的事項;審核邀請公費接待外國官方人員或非建交國家的外國人來本市進行非經貿活動的事項;辦理同意邀請外國人來華簽證通知函電業務。
(九)負責代擬本市非經貿出訪活動的出訪請示;會同市有關部門對經貿、科技出訪任務進行初審,代擬市人民政府出國任務批件或報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審批的文稿;審核本市人員參加非本市組團代發市人民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確認件;為其他地區人員參加本市組團代發市人民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通知書。
(十)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管理工作;負責申辦《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在授權範圍內,審批或審核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和邀請香港、澳門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應邀來訪的香港、澳門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出訪的具體報批事宜,負責申辦本市因公出國和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簽證等手續;負責或指導有關單位對因公出國和赴港澳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負責檢查本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負責本市因公臨時出國和赴港澳團組人員護照、通行證的收繳和管理工作。
(十二) 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報批手續;制訂和審核友好城市和民間友好交往的交流計畫;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代管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日常工作,審核本市主要從事對外交往活動的機構、團體有關事項。
(十三)負責指導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開闢、調整和外事業務的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飯店、涉外定點飯店以及涉外居住點的審批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負責授予外方人員“榮譽市民"等稱號的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本市重大涉外事件;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涉外事務;負責歸口管理本市外事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對本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對外政策和業務培訓;負責對本市所轄市(縣)、區及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外事機構進行政策和業務指導、情況通報和協助培訓幹部;總結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經驗。
(十五)配合和協助本市黨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主管部門的檔案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本市重要涉外報導稿和有關其他文稿。
(十六)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陳明輝
主任、黨組書記
詹 熠
副主任、黨組成員
葉 諍
副主任、黨組成員
許睿煜
調研員
趙 明
調研員
張良興
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秘書處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的處理和協調;起草全辦工作計畫、總結;承辦檔案處理、文書檔案和機要、保密工作;掌握和匯總本市外事工作情況;負責本市外事工作的調研、外事史料的編纂和編印《無錫外事信息》;負責全辦辦公自動化工作和文印工作;負責處理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辦機關及下屬事業企業單位的黨務、組織、人事、宣傳、保衛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申辦全市翻譯專業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外事系統來錫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市(縣)、區政府外辦綜合性業務的聯絡工作;負責本辦機關行政事務、後勤服務、財務工作和物資購置、保管工作;負責總結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經驗和召開外事通報會、外事工作例會等籌備和服務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歐非處
負責接待來本市訪問的歐洲、非洲地區的外國國賓、黨賓和重要經貿團組;負責無錫與歐洲、非洲地區的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聯絡和友好交往工作及互訪交流接待;負責辦理無錫與歐洲、非洲地區的友好城市締結的報批、友好城市年度交流計畫的制訂及年度工作總結的起草等工作;負責公費邀請來我市的歐洲、非洲地區的友好城市、與我市有友好交流合作關係的外賓以及兄弟省市邀請的友好城市外賓的接待工作;參與、協調或配合做好本市和上級有關部門及兄弟省、市在錫舉行的、有歐洲、非洲地區國家代表出席參與的國際會議、國際比賽、重大經貿活動等的禮賓安排及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市領導對外信函、電文的起草和翻譯工作,指導各市(縣)區開展友好城市工作。
亞太處
負責接待來本市訪問的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的外國國賓、黨賓和重要經貿團組;負責無錫與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的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聯絡和友好交往工作及互訪交流接待;負責辦理無錫與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的友好城市締結的報批、友好城市年度交流計畫的制訂及年度工作總結的起草等工作;負責公費邀請來我市的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的友好城市、與我市有友好交流合作關係的外賓以及兄弟省市邀請的友好城市外賓的接待工作;參與、協調或配合做好本市和上級有關部門及兄弟省、市在錫舉行的、有亞洲、美洲和大洋洲地區國家代表出席參與的國際會議、國際比賽、重大經貿活動等的禮賓安排及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市領導對外信函、電文的起草和翻譯工作,指導各市(縣)區開展友好城市工作。
涉外業務處
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市活動的管理及協調工作和涉外事件的應急處理事宜;負責來訪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官員的接待及對外國使領館的公務聯繫交往;負責常駐中國或臨時來華的外國記者來本市採訪、活動的接待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政治性涉外事項和涉外事件的處理;負責長期或臨時來錫工作或學習的外國專家、學生和進修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授予外方人員“榮譽市民”等稱號的評審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檢查有關單位執行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制訂、修訂及執行情況,負責歸口管理本市外事服務工作。
出國來華管理處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出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負責代擬本市非經貿出訪活動的出訪請示;負責代擬市人民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或報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文稿;審核本市人員參加非本市組團代發市人民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確認件;為其它地區人員參加本市組團代發市人民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通知書;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辦理本市出國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出國赴港澳手續;負責本市出國赴港澳人員的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按照授權範圍,做好本市有關部門邀請外國人和港澳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批工作,辦理同意簽證通知函電的業務;負責全市出國赴港澳工作及出國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管理;負責檢查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出訪成果及遵守外事紀律情況;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的收繳和管理工作。
港澳事務處
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聯絡、往來管理和港澳地區重要客人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處理市對外友協的日常事務;制訂市對外友協年度工作計畫和對外交流項目;負責辦理全國對外友協和省友協布置、下達的各項民間外事活動任務;指導各市(縣)區對外友協的業務工作;負責市對外友協邀請的外國民間友好團組及友好人士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本省和外省、市對外友協邀請的外國民間友好團組和人士順訪本市的委託事項;負責市對外友協及其領導的對外信函、電文的譯處及總結工作。

直屬單位

無錫市翻譯服務中心
負責為全市對外交往及重大涉外活動提供翻譯服務、禮賓安排和公務接待等項服務,為政府及企事業單位赴境外開展經濟貿易合作和社會事業交流等活動提供聯絡安排和翻譯服務,對涉外翻譯人員進行外語業務和涉外禮賓等能力的培訓,為我市對外宣傳材料及涉外檔案提供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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