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量漲停
- 屬性:金融術語
- 發布:1996年12月13日
- 實施:1996年12月26日
簡介,捕捉方式,
簡介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範化。
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以s,st,s*st開頭的股票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捕捉方式
盤中交易時,個股在成交量很少甚至與之前成交量相比幾乎無量的情況下,就達到了漲幅限制(即漲停板)的情況,就是大家一向充滿期待、日思夜想希望手中個股如此表現的無量漲停狀態。一般情況下,出現這種漲勢,一般這些個股都有非常大的利好和巨量資金的熱捧,之後走勢很可能再拉漲停,至少第二天也會來個高開。
當然第二天下跌的情況也有,從機率上來說,這種幾率實在很小
實例比如:2007年一口氣連續拉42個漲停板的ST金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