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是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理論,並且寫入了九大、十大的政治報告和黨章,寫入了四屆人大通過的憲法,成為“文化大革命”期間黨和國家政治活動的根本指導思想。它的核心是:在無產階級取得了政權並且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條件下,還有必要進行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政治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這種“繼續革命”應當採用的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
- 外文名:Continuing revolution under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 發動者:毛澤東
- 方式:文化大革命
簡介
毛主席在《五一六通知》中寫道:“混進黨里、政府里、軍隊里和各種文化界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義分子,一旦時機成熟,他們就要奪取政權,由無產階級專政變為資產階級專政。”他在一九六九年四月九大期間的一次講話中說:“不管叫什麼名字,總之是觸及了上層建築,從中央一直搞到工廠、機關、學校。過去這些都不在我們手裡,大都在國民黨手裡,都在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手裡,而且他們還有後台。”這個後台被統稱為走資派。
毛主席對走資派的描述和定性包括:權實際上還在資產階級手裡,當然有共產黨了,但是走資派,搞物質刺激,利潤掛帥,獎金掛帥,搞了管、卡、扣、罰,管是管工人階級。我看所有制還沒有解決,至少是大部分,不講全部的話。(1969年4月的講話)一部分黨員不想前進了,有些人後退了,反對革命了。為什麼呢?作了大官了,要保護大官們的利益。他們有了好房子,有汽車,薪水高,還有服務員,比資本家還厲害。(1976年的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