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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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理論是對1957年反右派鬥爭嚴重擴大化以來,在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鬥爭問題上“左”傾錯誤論點的進一步發展。“文化大革命”全面發動以後,這個理論的主要論點基本形成。1967年11月6日,《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解放軍報》發表題為《沿著十月社會主義革命開闢的道路前進——紀念偉大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五十周年》的編輯部文章。這篇經過毛澤東審定的文章把這些論點概括為六條,正式定名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其要點是: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中,還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無產階級必須在上層建築其中包括各個文化領域中對資產階級實行全面的專政;社會上兩個階級、兩條道路的鬥爭,必然會反映到黨內來,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就是資產階級在黨內的代表人物;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進行革命,最重要的是要開展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領域中的根本綱領是“斗私、批修”。它的核心在於認為,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之後,還要進行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大革命”。歷史已經證明,這個理論違背了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實事求是這個精髓,脫離甚至歪曲了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後中國的實際,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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