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縣衛生局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無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無發〔2010〕13號)精神,設定無為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為縣衛生局
  • 職責調整: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加強的職責: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職責
  • 劃出的職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增加的職責
增加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職責。
2、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3、加強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職責。
4、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無為縣衛生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無為縣衛生局辦公室(掛人事股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息採集、來信來訪、文明創建、計畫生育、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政務公開等工作。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考試、職稱晉升的申報工作;負責衛生系統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無為縣衛生局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全縣衛生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核算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以及所屬單位財務經濟活動及國有資產;負責衛生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三)無為縣衛生局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股(掛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牌子)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服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負責中西醫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事故鑑定;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醫療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全縣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質量監管,組織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調度技術力量,對突發事件、疫情、病情進行緊急處置和救護;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訂全縣中醫藥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中醫藥學術繼承管理和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工作;研究制訂鎮村一體化管理、社區衛生服務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制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在職教育培訓規劃和繼續醫學教育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註冊、考核工作;負責對鄉村醫生、個體醫生的管理工作;參與《藥品管理法》等藥政法規的貫徹實施;承辦醫學會、農衛協會的日常具體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四)無為縣衛生局行政審批股
負責受理審批、審核縣本級和轉報上級機關的衛生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執行行政審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審批業務流程,規範行政審批實施程式;負責在中心視窗的基礎工作,按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視窗規章制度;負責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諮詢、協調、督查工作。
(五)無為縣衛生局疾病預防保健股(掛公共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擬定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檢查、督促實施;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擬訂衛生應急處理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定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負責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無為縣衛生局食品安全綜合股
具體承擔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監管職責;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無為縣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範,擬訂全縣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統一發布縣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工作。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縣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縣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促進中醫藥事業、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四)負責衛生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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