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互惠”是指對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當前的WTO)某一成員國所做的讓步,自動地適用於所有其他成員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條件互惠
- 接近原則:最惠國待遇
- 相對:有條件互惠
- 組織:WTO
詳解
這裡的“條件”是指“相應的補償”,換言之,受惠國若想要享受給惠國當前或將來給予任一第三國的各種優惠或特權,受惠國必須提供“相應的補償”回報給惠國,否則就享受不到各種優惠和特權。而關貿總協定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強調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即受惠國在享受各種優惠或特權時不需要提供“相應的補償”,只要符合最惠國待遇原則的規定,就可以自動地得到有關優惠或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