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烏魯木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根據《中共烏魯木齊市委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黨發〔2002〕8號)精神,設定烏魯木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政市容局)。市市政市容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環境衛生和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
  • 性質: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環境衛生管理、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二)研究制定市政、環衛、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業的管理;研究提出建立市政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體系的政策、意見;擬定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保潔業、車輛清洗業的資質審批。
(四)負責市政、環衛方面政府投資或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申報立項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五)組織、指導和監督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市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批和戶外廣告的審核;統籌、協調和管理城市夜景燈飾照明工作。
(六)組織、指導和監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廢棄物終端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編制市政、環衛基礎設施維護費及專項資金的年度計畫,並對維護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道路挖掘修復、占用、垃圾處置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市政基礎設施、環衛設施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管理。
(八)組織制定市政維護、環境衛生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
(九)負責組織市政、環衛大中型工程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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