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審計局

烏海市審計局

烏海市審計局是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9】57號)精神,設立烏海市審計局,為烏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審計局
  • 機構隸屬:烏海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審計工作
  • 現任領導:王衛東(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機構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財經方面的審計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組織領導、協調監督區級審計機關的業務工作。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各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收支。 6.市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腔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本級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民眾團體、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單位的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組織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年度經濟效益的評價工作;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六)與各區政府共同領導區級審計機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經濟責任審計局、企業審計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政府投資審計科、綜合督查科、農業農村科、行政政法審計科、財稅金融稅收審計科、法規審理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十二個科室(局)。

領導信息

王衛東 局 長 。
韓文生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財政金融與外資審計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及其他交辦的事項;負責聯繫海勃灣區審計工作。
白永耀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行政事業審計科、經濟貿易審計科及其他交辦事項;負責審計學會工作。
張麗坪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社會保障審計科及其他交辦事項;分管計畫生育、婦女工作;負責內審協會工作。

機構榮譽

2002年至2005年,連續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實績突出的領導班子;1991年以來局機關黨支部連續被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2005年獲得市直機關黨建工作先進單位流動杯;1998年被自治區政府、人事廳評為公務員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1998年,機關檔案管理工作晉升為自治區特級單位,成為烏海市首家雙特優單位;2000年,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辦公廳、人事廳、檔案局授予“全區檔案工作先進集體”稱號;1999年,被內蒙古黨委表彰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被自治區人事廳評為公務員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2000年,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辦公廳、人事廳、檔案局授予“全區檔案工作先進集體”稱號;2004年,被自治區工會評為先進職工小家,2005年,被評為自治區級文明單位;2005年被市機關工委評為“學習型、服務型”先進單位。2006被市直機關工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流動杯,2007年獲得首屆“十佳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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