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

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

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是烏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烏海市烏達區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局,接受中共烏海市烏達區委員會審計委員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烏海市烏達區委員會審計委員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烏達區審計工作規劃、重要審計事項,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烏海市委和烏海市委審計委員會、烏達區委和烏達區委審計委員會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組織協調審計協作有關事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
  • 外文名:Audit Bureau of Wuda District, Wuhai City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局長於寶忠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職能轉變,機構設定,行政編制,

主要領導

局長:於寶忠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烏達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自治區、烏海市和烏達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烏海市烏達區委員會審計委員提出年度烏達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烏達區區長提出年度烏達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烏達區政府委託向烏達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烏達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烏達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烏達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自治區、烏海市和烏達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烏達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烏達區委和區政府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烏達區財政資金的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國家投資、自治區投資、烏海市投資、烏達區投資和以國家、自治區、烏海市、烏達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烏達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烏達區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烏達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處級以下黨政、企事業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自治區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自治區、烏海市、烏達區政策、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烏達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九)在審計署、自治區審計廳、市審計局和烏達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烏達區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推動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機構設定

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不設內設機構。

行政編制

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烏海市烏達區審計局下設一個二級事業單位,為烏海市烏達區財政監管檢查審計中心(公益一類),機構規格為股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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