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拉特前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
- 於:2002年組建
- 現有工作人員:8人
- 局長:1人
- 職務:食品藥品監督
部門設定,主要工作職責,
部門設定
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管理綜合監督工作規劃。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履行各自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職責;收集、上報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綜合信息。
(三)依法組織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受理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五)依法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和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規則。
(六)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檢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廣告。
(七)根據授權或委託監督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和承擔有關教育培訓工作。
(八)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授權、委託和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旗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以及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開展情況近幾年,烏拉特前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和我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械規範化管理考評細則》、《藥品經營質量規範化管理考評細則 》的要求,每年對全旗的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有針對性地進行一次拉網式監督檢查。其中,每年對蘇木鎮以上的涉藥單位監督覆蓋率達到100%,蘇木鎮以下的涉藥單位的監督覆蓋率達到95%以上,蘇木鎮以上涉藥單位每年監管次數在兩次以上,重點監管企業每年監管次數在四次以上。幾年來,該局立案1800餘起,並全部結案,涉案貨值23萬餘元,查獲假藥56個品種,銷毀查獲和收繳的假劣藥械50餘萬元。通過認真細緻的檢查,提高了烏拉特前旗藥品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守法經營、規範經營的意識,確保了全旗人民的用藥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