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玉奇吾斯塘鄉西5千米處,地處庫車縣新和縣交界處的渭乾河東岸台地上,是晉至宋時期遺址。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分布於渭乾河河谷兩岸。河東岸為烏什吐爾遺址,河西岸為夏合吐爾遺址。20世紀初,先後有來自日本、德國、法國的“探險隊”在此進行調查、測繪和盜掘,盜走大批佛像、壁畫、絲織品和文書等文物。2019年5月~8月,中國國家博物館牽頭聯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阿克蘇地區文旅局和塔里木大學歷史與哲學學院等單位對烏什吐爾遺址進行了考古發掘。大量西域特徵的遺物出土說明了唐時期該地區在中原和中亞文化交流中的橋樑紐帶作用。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的發掘,為龜茲地區佛寺遺址布局研究提供了新材料,不僅有助於完善新疆地區的考古學文化序列,深入探討絲綢之路南北通道的形成,更有助於提高關於古代中央政權與西域政治、軍事、交通、貿易等課題的認識深度,對力證新疆自古以來就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重要意義。

2019年10月7日,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 地理位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玉奇吾斯塘鄉西5千米處
  • 所處時代:晉至宋
  • 保護級別: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編號:8-0161-1-161
  • 批准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歷史沿革,遺址特點,地理環境,夏合吐爾遺址,烏什吐爾遺址,佛寺建築類別,文物遺存,研究價值,保護措施,旅遊信息,地理位置,交通信息,

歷史沿革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5月15~19日,日本大谷探險隊成員渡邊哲信在夏合吐爾遺址和烏什吐爾遺址進行了調查和部分發掘。他主要測量了夏合吐爾遺址中窣堵波和周牆的高度,並發現帶有“陶拓所”和“天寶”“大曆”年號字樣的文書殘件。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德國考古學家格倫威德爾率領第三次探險隊考察夏合吐爾遺址,並進行了部分發掘。先是發掘出一座佛堂,內有大立佛塑像及天王像,屬於早期龜茲系。隨後又對一處塔基和佛堂進行清理,發現有舍利盒、佛傳壁畫、塑像殘塊等遺物。同年,別列卓夫斯基兄弟(M.M.Berezowskys)也對夏合吐爾遺址進行了簡單的測繪。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4月17日至6月4日,法國學者伯希和率領考察隊在夏合吐爾遺址(伯希和稱之為都爾都爾阿庫爾Durdur-Aqur遺址)進行大規模的系統的發掘。遺址出土大量佛教雕塑壁畫、木雕以及文書等遺物。伯希和也認為此遺址是阿奢理貳伽藍。伯希和推測此寺院可能創建於4世紀,興盛於8世紀,衰敗於12世紀。伯希和在世時沒有發表這些考古材料,直到1967年和1982年,韓百詩(LouisHambis)、瑪德琳哈拉德(MadeleineHallade)等人才根據伯希和當年留下來的日記和現藏於巴黎集美博物館的遺物,先後整理出版了名為《庫車》(Koutcha)兩部書,列《伯希和探險團考古檔案》的第3、4卷。整理者依據伯希和留下的筆記和照片大致對寺院的情況進行了描述,繪製了詳盡的線圖,並簡單介紹寺院中出土的遺物。
清宣統元年(1909年)3月26日,日本大谷探險隊的另一成員野村榮三郎也對夏合吐爾遺址和烏什吐爾遺址進行調查和發掘。他草繪了夏合吐爾遺址的平面圖,並發現塑像殘塊、小木雕和文書殘件等遺物。在烏什吐爾遺址,發掘了鄰近石窟的一座佛塔。
民國十七年(1928年)9月初,黃文弼先生抵達庫車考察庫木吐喇石,同時也調查了夏合吐爾和烏什吐爾兩處遺址。黃文弼稱烏什吐爾為“色乃當城,為四方形,周邊約420米”,並於遺址內採集到陶片若干。他還記載了對岸的夏合吐爾遺址。夏合吐爾遺址周長約380米,其內東西兩側各有佛塔一座。黃文弼認為此二處遺址為《大唐西域記》中記載的昭怙厘東西二伽藍,並根據文獻記載推測其年代為3世紀中葉~9世紀末。向達先生也認為渭乾河口兩岸的遺址為東西昭怙厘寺院。
1980年、1984年和1987年,晁華山教授先後三次調查了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繪製了烏什吐爾寺院的草圖。
1985年,王炳華先生調查夏合吐爾和烏什吐爾兩處遺址,並依據文書和文獻記載,認為此處為唐代拓厥關遺址。
2001年9月,晁華山教授帶領調查夏合吐爾遺址和烏什吐爾遺址,並進行了測繪和記錄。
2019年開始,由中國國家博物館與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聯合進行發掘烏什吐爾遺址,累計發掘面積約1800平方米。2021年,發掘區位於遺址中部偏北,共發掘面積約600平方米。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遺址2019~2021年挖掘現場

遺址特點

地理環境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位於渭乾河橋北,分布於河谷兩岸。河東岸為烏什吐爾遺址,河西岸為夏合吐爾遺址。烏什吐爾遺址北部的河谷內分布有庫木吐喇石窟群。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遺址

夏合吐爾遺址

綜述
夏合吐爾遺址主體大致呈方形,南北長約134米,東西寬約114米。遺址環繞高大牆垣,現仍殘存牆垣四段,殘高達3米左右,使用長方形土坯磚建築。據伯希和的考古報告中的繪圖,東、南、北三牆外築有馬面。牆垣之內,遺址的南部和西部皆為大面積空地。
1號中心庭院
佛寺大門南向,寬約6.7米,入內則有一片空地。寺院群位於空地之北,有兩個入口,相距約12米,皆南向。其中一個入口正對大門,寬約5米。伯希和於此入口發現科林斯式木柱頭。另一入口位於其東側,伯希和於此發現一小木雕坐佛像寺院群的中心庭院,命名為1號庭院,平面方形,長約55米,寬約53米。1號庭院南側有三處相對獨立的建築。位於東邊的建築,編號為XH1,平面為方形,邊長10米,朝向庭院,室內四壁有塑像痕跡,在中間稍靠後處有一方形台,伯希和在此發現佛頭像。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夏合吐爾遺址
1號庭院,西側有三座庭院,由南向北分別編號為2號、3號和4號庭院。另有建築6座,由南向北依次編號為XH2、XH3、XH4、XH5、XH6和XH7。1號庭院西南方向為一方形建築物XH2,邊長為12米,門朝向1號庭院。
2號庭院
2號庭院,位於1號庭院西側,XH2北部。此庭院沒有封閉的圍牆,其南、北、西三側的牆垣也是與其他建築共用。庭院中有一露天大塔XH3。伯希和稱此處為主塔區,認為是整個寺院的中心;野村榮三郎在繪製遺址的草圖時也把此塔繪於寺院群中間。佛塔XH3的塔基為方形邊長約7米;塔身為圓柱形,覆缽頂。
2號庭院,西側為建築XH4,平面長方形,長約16米,寬約9米。門開於西北角,西向,其西壁,即正壁開七個佛龕。
3號庭院
3號庭院,位於2號庭院北側,平面呈方形,邊長約20米,門開向1號庭院。庭院西部為一排小室,編號為XH5。小室共有七間,最南部的小室包括前後兩間。這些小室平面近方形,邊長約2米,門道尚存。
4號庭院
經過3號庭院可到達4號庭院,其位於1號庭院的西北方向。庭院東南角為建築XH6,平面為方形,邊長約6米,四壁繪有較大的立佛像。中間為一方形台座,上面還鋪有石灰,台座三面有欄桿,欄桿內側裝飾小坐佛像。4號庭院西北側有朝向庭院的建築若干,位於最西部的是一方形建築XH7,邊長約7.7米,建築內沿四面牆壁有長條形台座。
建築XH8
與1號庭院北部相鄰有三組建築群,呈東西向相連排列。建築XH8位於1號庭院西北方向,西臨4號庭院和建築XH6,寬11米,由北部房屋與南部小庭院組成。房至北牆有一出入口,而小庭院圍牆四周環繞一圈長條形平台。房屋與小庭院有門相通,位於牆中間,門兩側各有一扇窗戶。位於1號庭院正北方向的是兩座方形建築,西與建築XH8共用一牆。
5號庭院
5號庭院,位於1號庭院東北方向,平面亦為方形,寬約29.50米,牆垣殘高3米,門南向並由此可進入1號庭院。此庭院廢墟堆積層很厚,出土有織物、開元通寶、木簡、綠釉瓷片以及拖鞋、掃帚等生活用品及雜物。在庭院的東、南、北三面依牆各建築有小型房屋6~7間。房屋內被廢墟填滿,於0.3~0.5米深處發現有木頭建築和寫本等遺物,伯希和據此推測原先房屋可能是雙層建築。此外,他在其中一座房屋頂部發現一片三合土鋪面。在5號庭院北部有一處房間XH9,平面近方形,邊長約7米,房屋中間也是設定有一方形台。
建築XH10、11
1號庭院的東側有一排長方形房間,但伯希和對此無詳細記載。這排房間的中間有一通道可進入位於其東側的一長方形大廳。此長方形大廳長近47米,寬約19米,內發現壁畫殘塊若干塊,但具體發現地點不清楚。大廳北側為建築物XH10,平面方形,邊長約6米,中間為台座伯希和在此發現泥塑像殘塊。大廳東南側為方形建築XH11,牆垣較厚,寬約4.5米,進深約3米。此建築伯希和沒有描述,但有可能是格倫威德爾所發掘的地面寺院。
6號庭院
東北距主寺院群約80米處有另一庭院,編號為6號庭院。此寺院門道朝南,前面有一寬敞大道通向主寺院群東側的大廳。6號庭院平面呈長方形,門朝南,外側長45米,寬27米,里側長31.5米,寬19米。露天大塔XH12位於庭院中間偏後,塔基為方形,邊長約9米;塔身為圓柱形,覆缽頂。沿6號庭院院牆內側建有長條形像台,上為佛、菩薩、天人魔眾的圓雕塑像。由於此處發現有木柱頭,所以伯希和認為靠近圍牆處可能有屋頂。

烏什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遺址平面呈不規則長方形,總面積約19970平方米,南北最長208米,東西最長123米。城垣內寺廟建築面積7500多平方米。遺址由牆垣,分為北、南、東三部分。北部遺址僅剩牆垣,由土坯磚塊壘砌而成,高約2米,牆垣轉角處設有馬面。南部遺址殘存地面建築較多,其中偏南部有一方形土坯台面WS1,邊長約9米,殘高約2米。此處建築遺蹟可能就是野村榮三郎所發掘的佛塔。他記載佛塔的塔基是方形,邊長約9米,圓柱形塔身,覆缽頂,殘高約12米。WS1北側為建築WS2,其東北角上有一高台寬約2米,殘高約4米。WS2北側為長方形建築WS3,寬約10米,進深約5米,牆垣殘高約2米。WS3西側有鄰的建築若干東部遺址中僅有南邊一處高台建築WS4,建於高約2米的平台上,殘存南側牆垣。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遺址平面圖
2019~2021年,發掘區位於遺址中部偏北,共發掘面積約600平方米,清理出灰坑、房屋、排房、灶坑、排水管道等遺蹟。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
烏什吐爾遺址

佛寺建築類別

根據建築形制和建築內發現的遺蹟、遺物等方面的差別可把建築分為五類:
第一類,這類建築平面為方形,建築內一般都發現有佛像雕塑和壁畫等遺物。又可根據塑像安置位置和方式將這類建築分為像台式、龕像式和塑像式。
第二類,這類建築的特點是方形平面,中心為一露天大塔,四周環繞有牆垣。夏合吐爾遺址有兩座這類建築,一座是位於寺院群西南側的2號庭院,一座是位於寺院群東北面的6號庭院這兩座建築的佛塔形制類似,都是方形塔基,圓柱形塔身和覆缽頂。但兩座建築也有兩處相異:第一是,塑像安置方式不同,2號庭院的塑像安置於XH3佛塔的塔基佛內,而6號庭院的塑像安置於院牆內側的長條形像台上;第二是,塑像內容題材不同,2號庭院的塑像題材為佛像,而6號庭院的題材除佛像外,還有菩薩、天人等。烏什吐爾遺址的WS1佛塔和2號庭院中的XH3佛塔類似,也是在塔基立面安置佛像這類建築主要是禮拜露天佛塔,屬於塔院。
第三類,此類建築的特點是一封閉形方形建築,以一庭院為中心,四面環繞成排上下兩層的方形小建築內通常設有和生活起居有關的設施屋。這類建築應該是僧侶生活起居之處。夏合吐爾遺址的5號庭院四周環繞有上下兩層的小屋於此出土的大量生活用品說明,此處是生活區,應是僧房院。
第四類,此類建築特點是平面方形,面積很小,僅可容納一人坐臥。夏合吐爾遺址的3號庭院東側XH5建築為一排小室,每個小室的室內面積不大,僅可容納一人,無像台、泥塑像等遺蹟遺物。可以推斷此類建築可能是供僧侶坐禪用的禪室或稱為禪房。於此處發現的木雕佛像等遺物,可能是僧侶坐禪時的觀想之物。
第五類,此類建築的特點是平面方形,面積很大,建築內無雕塑等遺物。夏合吐爾遺址的XH2建築門朝向中央的1號庭院,平面為方形,面積大於其他建築,建築內部無像台、雕塑等遺蹟遺物。可以推測夏合吐爾遺址中的XH2建築是講經堂。

文物遺存

夏合吐爾遺址採集文物較豐富,2號庭院,西北側的一個佛龕內殘存有泥塑蓮花座。伯希和於此處發現一塊銅飾件,上面有錘碟的菩薩像;3號庭院,伯希和發現有小型的木雕坐佛像、彌勒像、燃燈佛本生故事木板、小木塔、木像龕等遺物;伯希和於建築XH6中,發掘出大量婆羅迷文寫本以及法盧文殘片,因此把此處稱為“藏經閣”。另外還發現有1枚“建中通寶”、9枚“大曆元寶”和9枚“開元通寶”及小木雕像若干;5號庭院,伯希和於此處發現泥塑佛頭像、五銖錢、木柱頭等遺物;XH10、XH11建築物內,格倫威德爾記載正壁中間殘存大佛立像的腳部和半圓形覆蓮台座,兩側為天王塑像;6號庭院,出土了漢文和婆羅謎文寫本。伯希和在庭院旁的一個過道發掘並發現婆羅謎文經卷和有“上元三年”字樣的漢文文書。
2019~2021年,烏什吐爾遺址遺址出土了陶片、動物骨骼、建築廢棄物、金戒指、錢幣(包括五銖錢、大曆元寶、光緒通寶、汗龜二體錢等),還有青銅小佛像、玻璃殘件、玉石器等遺物,其中石膏佛足、青銅小佛像、骨骰、金戒指、玉人殘件、五銖錢、漢龜二體錢等是較重要收穫。

研究價值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的發掘,為尋找西域都護府遺址提供了重要線索。玉人與五銖錢的發現,還可將遺址的年代進一步提早至漢代。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的平面布局及結構特點,為龜茲地區佛寺遺址布局研究提供了新材料,不僅有助於完善新疆地區的考古學文化序列,深入探討絲綢之路南北通道的形成,更有助於提高關於古代中央政權與西域政治、軍事、交通、貿易等課題的認識深度,對力證新疆自古以來就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重要意義。

保護措施

2019年10月7日,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旅遊信息

地理位置

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玉奇吾斯塘鄉西5千米處,地處庫車縣新和縣交界處的渭乾河東岸台地上。
玉奇吾斯塘鄉人民政府

交通信息

自駕: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庫車縣人民政府開車前往烏什吐爾和夏合吐爾遺址,路程約22.6千米,用時約29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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