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

《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是南朝文學家任昉創作的一篇表文。被蕭統收錄於《文選·卷三十八》中。

蕭子顯《齊書》曰:明皇帝,始安貞王道生子。初,太祖封西昌侯,廢鬱林王,海陵王封宣城郡公也。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
  • 作者:任昉
  • 創作年代:南朝梁
  • 出處:文選
  • 作品體裁:表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臣鸞言:被台司召,以臣為侍中、中書監、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楊州刺史、錄尚書事,封宣城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加兵五千人。臣本庸才,智力淺短,太祖高皇帝篤猶子之愛,降家人之慈;世祖武皇帝情等布衣,寄深同氣,武皇大漸,實奉話言,雖自見之明,庸近所蔽,愚夫一至,偶識量己,實不忍自固於綴衣之辰,拒違於玉幾之側,遂荷顧托,導揚末命,雖嗣君棄常,獲罪宣德,王室不造,職臣之由。何者?親則東牟,任惟博陸,徒懷子孟社稷之封,何救昌邑爭臣之譏,四海之議,於何逃責?且陵土未乾,訓誓在耳,家國之事,一至於斯,非臣之尢,誰任其咎?將何以肅拜高寢,虔奉武園,悼心失圖,泣血待旦,寧容復徼榮於家恥,宴安於國危?
驃騎上將之元勛,神州儀刑之列岳,尚書古稱司會,中書實管王言,且虛飾寵章,委成禦侮,臣知不愜,物誰謂宜?但命輕鴻毛,責重山嶽,存沒同歸,毀譽一貫,辭一官不減身累,增一職已黷朝經,便當自同體國,不為飾讓。至於功均一匡,賞同千室,光宅近甸,奄有全邦,殞越為期,不敢聞命;亦願曲留降鑒,即垂順許,鉅平之懇誠必固,永昌之丹慊獲申,乃知君臣之道,綽有餘裕,苟日易昭,敢守難奪,故可庶心弘議,酌己親物者矣。不勝荷懼屏營之誠,謹附某官某甲奉表以聞,臣諱誠惶誠恐。

作者簡介

任昉(460年—508年):字彥升,小字阿堆,樂安郡博昌(今山東省壽光市)人。南朝文學家、方誌學家、藏書家,“竟陵八友”之一。幼年時刻苦好學,才華橫溢,知名鄉里。
十六歲時,被劉宋丹陽尹劉秉聘為主簿,後被朝廷徵召,任太常博士、征北行參軍。齊永明二年(484年),被丹陽尹王儉聘為主簿。後來進京官拜尚書殿中郎,隨後又調任為竟陵王蕭子良的記室參軍,後因父喪而辭官。服喪期滿後被任命為太子步兵校尉,掌管東宮書記。
永元末年,任司徒右長史。梁高祖蕭衍即帝位後,任命任昉為黃門侍郎,接著又升任吏部郎中。天監二年(503年),出任義興太守。此後先後出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秘書監、領前軍將軍。天監六年(507年)春,出任寧朔將軍、新安太守。天監七年(508年),任昉在任上去世,終年四十九歲。追贈太常卿,諡號“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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