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朝廷用人

文定公楊溥當政的時候,他的兒子從家鄉來了,對他說:“(一路上的官員都對我禮遇有加)只有在路過江陵的時候,當地縣令沒有這么做。”這個縣令就是天台縣令范理。文定公非常重視,馬上(把范理)升任德安知府,後來又升為貴州左布政使。有人勸(范理)應當給(文定公)寫封(感謝)信,范公說:“宰相是為朝廷用人,並不是偏愛我(范理)。”當得知文定公去世,就祭奠他,並為他痛哭,以報答知遇之恩。

原文,注釋,啟示,

原文

楊文定公溥執政時,其子自鄉來云:“道出江陵,獨不為縣令所禮。”乃天台范公理也。文定深重之,即擢為德安知府,再擢貴州左布政使。或勸當致書,范公曰:“宰相為朝廷用人,非私於理也。”聞文定卒,乃祭而哭之,以謝知己。

注釋

1其子自鄉來(說)
2.出江陵 (路過)

啟示

為官要公正廉明,善舉賢才,做人應知恩重義,要靠實際行動,而不是一份簡單的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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