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以後年度儲備

為以後年度儲備是為了保證基本建設施工生產連續進行,凡是跨年度施工的建設單位,必須在本年度內為下年度儲備一定數量的物資。具體來說,就是指建設單位根據批准的設計檔案所附清單,凡簽訂了訂貨契約,必須在本年度付款的設備、材料等物資。這部分儲備物資的貨幣表現稱為“為以後年度儲備資金”,簡稱為“儲備資金”。

建設單位儲備資金的性質,既具有暫時墊付基本建設投資的性質,又具有一般企業流動資金的性質。在施工企業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以後,為以後年度儲備資金也通過建設銀行用“國內儲備貸款”解決。仍然實行預算撥款或上年度實行預算撥款的單位,在基建財務計畫上作“上年結餘資金全額抵扣,為下年儲備全額信貸”,其意思是上年結餘資金轉為建設銀行的貸款基金,為下年度需要的儲備資金全部由建設銀行貸款解決。這是基本建設體制改革的一個重大步驟。申請為以後年度儲備貸款的建設單位,要編報“設備儲備貸款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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